浙AQH240小汽车转让
浙江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GR2025ZJ10038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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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浙AQH240小汽车转让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杭州衢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6,200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5 |
挂牌日期 | 2025-04-02 |
交易方式 | 其他 |
转让说明事项 | 1.意向受让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0.4万元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衢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开户行:杭州银行衢州分行,账号:3308041060000018886),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2.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发票,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 3.受让方须在支付转让价款同时一次性向转让方支付成交价格20%的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受让方依约履行各项义务,无违约及违反维稳、安全、治安、消防、环保等情况,受让方如期完成过户工作,并经转让方确认无误后,受让方提出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转让方在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4.受让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方可办理过户手续。 5.受让方须在取得产权交易凭证后30天内办理完过户手续。受让方须在支付全部转让价款、交易服务费及办理完成车辆过户手续后方可提车。 6.产权交易产生的交易费用由转、受让双方按照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车辆过户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标的权属过户登记事宜,转让方给予必要的配合。受让方在办理转让标的权属过户登记事宜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等一切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7.过户前的违章罚款及扣分由转让方承担,过户后的违章罚款及扣分由受让方承担。 8.转让标的现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在过户完成后由受让方继承。转让方应配合受让方办理交强险转移登记手续。转让标的现有机动车商业保险视为无。 9.意向受让方需符合转让标的注册登记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本地区车辆买卖设置的各项政策及法规,如因不符合本地区车辆买卖政策或法规而造成的不良后果,则由意向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 10.外迁车辆需满足迁入地车辆管理部门准入条件,具体准入条件请意向受让方自行咨询当地车管部门,转让方和组织人不负责相关信息的核实确认,车辆一旦外迁提档不得退档。 11.过户事宜请意向受让方自行咨询当地车管部门,转让方和组织人不 负责相关信息的核实确认。 12.转让方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