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水电一局浙江建德抽水蓄能电站EPC总承包项目其他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竞价公告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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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函
因浙江建德抽水蓄能电站项目部需要,我司拟采用竞价采购(公开询比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设备的批量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 2025 年 4 月 8 日(星期二)下午 15:00 前将报价文件提交至平台。
一、拟采购设备一览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污水处理设备 | 300t/d | 2 | 套 |
二、采购要求
1、本次公开询比价为整体采购, 采用两轮报价方式, 询比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报价包含设备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买方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交货期:按项目实际要求发货,买方需提前 3 天向卖方发出通知。如未按规定时间发货,除不可抗拒原因外(例如水灾、旱灾、冰灾、雪灾、雷电、火灾、暴风雨、地震、海啸等),如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安装,买方应同意在卖方付罚款的条件下延期交货。罚款可在支付货款时扣除(罚款应按每逾期一天扣款 2000 元,扣除罚款达到合同额的 $10%$ ,或卖方延期交货超过规定两周时)买方有权解除合同,此时卖方需在一周内向买方支付罚款,同时对买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由卖方承担。
3、交货地点:浙江建德抽水蓄能电站项目部施工现场指定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严东关路 35 号)(上、下库两处,其中下库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梅城镇姚坞、方门;上库地址为浙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乌龙山上山绿道乾谭段)。
4、质量标准或要求:
1)卖方应提供买方需要的设备生产厂家中文版纸质资料及质量证明文件,卖方保证设备在发货前经过严格检测,以保证设备是全新的,质量、规格和技术要求满足合同规定,且该产品达到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在合同执行期间若有新标准发布,新标准自行替代原标准,且买卖双方需签订补充协议。
2)按照国家相关标准买方须指定专人于收货时进行现场验收货。
3)随机资料要求:设备交货时必须附带产品合格证、设备操作手册、设备零部件图册、设备维修手册等。
4)实际供货后,卖方需对设备完全负责,在合同履行期间出现检测项未达标等问题,卖方均需要无条件进行修补或更换,直到达到买方要求,并承担由此对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监理、业主方等行业主管部门罚款、误工费、返工费等)。其他未尽事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买方(我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一切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5)全部设备与配套配件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6)安装、调试:
(1)投标人投标报价应包含合同项下设备的购置、运输、安装、调试、税金、培训、售后服务、以及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供的专项服务等一切费用。
(2)中标供应商须委派专门的技术人员负责设备的调试并现场讲解,安装调试时须对各安装场地内的其它设备、设施实施良好保护措施。
7)如果合同设备运输和安装调试过程中因事故造成货物短缺、损坏,卖方应及时安排换货,以保证合同设备安装调试的成功完成。换货的相关费用由卖方承担。
5、质保期:
1)质保期为 12 个月,质保期内卖方必须负责免费维修及更换配件。质量保证期结束后,只收取相应的零件成本费用,免收人工费。
2)质保期内,如设备或零部件因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质保期和免费维修期相应顺延。如停用时间累计超过 60 天则质保期重新计算。
3)免费质保期内对买方的服务通知,卖方在接报后 2 小时内响应,8 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达现场,48 小时内完成故障检测与排除。若在 48 小时内仍未能有效解决,卖方须免费提供同档次的设备予买方临时使用。
4)质保期内,非买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产品质量的,由卖方负责包修、包
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5)所有货物质保服务方式均为卖方上门服务,即由卖方派工作人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6、响应人的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投标人需为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代理商需取得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相应资质。
3)近三年内参加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不良记录。
4)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7、付款条件:
- 设备价款的结算:先货后款,按月结算。卖方凭买方授权的现场验收人员签收的《验收单据》(一式肆份,买方叁份,卖方壹份),经双方确认签字,以检验合格数量为结算数量,对卖方进行办理结算。
2)付款:合同签订以后,卖方按买方要求时间,货到现场后买方 3 天内组织验收,并全部验收合格后,卖方开具当月到场设备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经买方办理完入账手续及各种流程后,银行电汇,买方向卖方付发票金额的 $80%$ ,设备安装调试并正常运行两个月后,买方支付发票金额的 $15%$ 。
3)质保金:按照实际进场验收数量发票金额 $5%$ 暂扣,最后一次供货 12 个月后无质量问题无利息一次性返还。
8、服务承诺:卖方保证设备在发货前经过严格测试,以保证设备是全新未拆封的,质量、规格和技术要求满足合同及图纸规定,且该产品达到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若出现因产品质量不合格或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且是由于卖方原因所致,造成买方不能使用的情况,卖方在收到产品不合格通知, 必须在买方规定时间内准备同规格的设备,发运到买方使用现场,若因此影响买方的施工生产,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全部承担。如经换货后产品仍不合格,由卖方承担因此对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且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本承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直至合同终止持续生效(但不包括
因买方使用不当、不可抗拒力的影响或正常损耗所造成的不合格部件)。9、响应文件:须提交报价表,营业执照以及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响应文件
份数正本一份。10、成交确定原则: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11、其它要求:须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品牌及各种投标产品的详细技术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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