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芜湖分公司三山局高压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询比公告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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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芜湖分公司三山局高压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 中国电信芜湖分公司三山局高压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 dxzb-06-2025-B0628 ),采购人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为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中国电信芜湖分公司三山局高压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预算金额为 13 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采购内容:采购 1 台 315KVA 变压器、 1 套互感器及相关配套,包含但不限于供货、安装、调试、原有设备拆除等。
1.2.2 供货地点 : 安徽省芜湖市。
1.2.3 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2.4 质量标准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相关行业规范要求及中国电信安徽公司的各项规范要求。
1.2.5 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60 日历日内完成该项目的设备安装并通过甲方及供电部门验收、完成供电部门的供电。
1.2.6 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 24 个月。
1.2.7 标包划分情况:本次询比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13万元(不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等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2.1.2 供应商须具备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 ( 不含 ) 同类项目(高压设备采购或施工类)业绩。所有业绩证明材料都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原件备查,合同关键页须体现合同名称、采购内容、采购金额、甲乙方信息、签订日期或约定的合同生效日期、双方盖章,时效以合同签订日期或约定的合同生效日期为准;如为框架协议,同时还须提供对应订单或对应发票,提供订单的,订单须体现与框架协议的对应关系、采购内容、订单金额、甲乙方信息、日期、买方盖章,时效及金额以订单为准 ; 提供发票的,发票须体现与框架协议的对应关系、开票内容、开票金额、甲乙方信息、日期,时效及金额以发票为准;订单及发票同时提供的,时效及金额以对应订单为准。
2.1.3 本次询比接受代理商响应,代理商响应的须提供响应产品( 315KVA 干式变压器)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响应或委托其它供应商响应。
2.1.4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5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 / 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2 年 04 月 11 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 / 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 年 04 月 11 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 年 04 月 11 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04月03日08时00分至2025年04月0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后,通过“招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