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七局武汉工程有限公司新山-江湾悦府(一期)项目桩基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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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山·江湾悦府(一期)项目桩基工程(旋挖桩基础)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IFB2025-03-31549140)包件编号:(BJ2025-03-3130638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山·江湾悦府(一期)项目己由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中标,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由中铁七局集团武汉工程有限公司参建。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本项目招标范围、工期要求、质量要求
2.1工程概况
新山·江湾悦府(一期)项目位于巫山县龙门街道龙江新区凌云路南侧,共 20 栋楼,其中 1~10#楼、21#楼为 8 层洋楼,共 11 栋,11~13#楼为14 层小高层住宅,共 3 栋,14-19#楼为 18 层高层住宅,共 6栋。总建筑面积 151929.6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119405.82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32523.87 平方米;计容面积 109621 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 78817.27 平方米,容积率 1.39。
2.2本项目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工程为旋挖桩基础工程,包括大型机械进出场、成孔、二次成孔、钢筋笼制安运输、混凝土浇筑等工作内容。
详见附件1:《招标工程量清单》
2.3工期要求
开工、竣工日期具体以业主工期要求为准。
3.质量要求
3.1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强制性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3.2工程质量的特殊标准或要求:无。
3.3.工程质量保修期:
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保修期限:2年;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4.缺陷责任期:24月。
3.5在合理使用和正常维护条件下,消防设施工程质量满足使用要求。
3.6开通验收满足设计要求。
3.7杜绝工程质量等级事故,遏制质量问题。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中铁商务网注册认证并获得中铁七局集团劳务企业准入证且未被中铁七局集团武汉工程有限公司、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及《不合格分包企业名录》的企业。
4.2本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1须具备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以资质承揽要求为准,禁止违法分包),近三年具有同类施工合同额2000万元或类似的桩基工程业绩(开标时携带原件备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2.1投标人拟派的委托代理人须具备本单位社保,并附在授权委托书后。
4.2.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5年工作经验,具备类似项目施工负责人经历,或具有相应的业绩须提供本单位社保证明。
4.2.3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5年工作经验,具备类似项目技术负责人经历,或具有相应证书
4.2.4投标人拟派项目安全员负责人须具备3年工作经验,具备类似项目安全负责人经历,或具有相应证书,须提供本单位社保证明。
4.3本次招标:R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4.4投标人有足够资金及专业技术能力保障有效地履行合同,在近三年内无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未被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通报责令停止投标且未在停标处罚期内;无行政监管部门取消资质或停业整顿等通知或通报,未发生过安全质量事故,无经济合同诉讼等情况,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4.4(其他要求如有)
5.信誉要求
5.1 投标人需出具200万元的银行存款证明(按招标金额 $10%$ )。
5.2投标人投标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高风险企业,对失信被执行人高风险企业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废标处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04-06 09:305.2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附件下载
243115191743578402990.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