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服务类班车)华滨内蒙公司内蒙区域保洁服务外包采购锡林等项目招标公告
内蒙古
正在报名中
(招标编号: CHDTDZ030/22-QT-051 )
一、 招标条件
(后勤服务类班车)华滨内蒙公司内蒙区域保洁服务外包采购锡林等项目 已批准,招标人为 北京华滨投资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锡林项目:内蒙古自治区锡林浩特市新区,蒙东福新项目: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华电蒙东能源有限公司,腾格里项目: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内蒙公司项目: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福新项目: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西蒙奈伦广场,不连沟热电项目: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大路新区,不连沟煤矿项目: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大路新区,包头清洁能源项目: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2.2项目规模: 为北京华滨投资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以下简
称华滨内蒙公司)在内蒙区域承接的物业管理项目提供专业的保洁服务。锡林项目暂估人数不少于3人,蒙东福新项目暂估人数不少于2人,腾格里项目暂估人数不少于3人,内蒙公司项目暂估人数不少于14人,福新项目暂估人数不少于6人,不连沟热电项目暂估人数不少于7人,不连沟煤矿项目暂估人数不少于74人,包头清洁能源项目暂估人数不少于2人,完成本标段全部项目服务暂估人数不少于111人。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 24 个月,具体开始
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物业管理 - 华滨内蒙公司内蒙区域保洁服务外包采购项目锡林等项目标段 (CHDTDZ030/22-QT-05101): 为华滨内蒙公司承接的锡林项目、蒙东福新项目、腾格里项目、内蒙公司项目、福新项目、不连沟热电项目、不连沟煤矿项目、包头清洁能源项目提供保洁服务。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物业管理-华滨内蒙公司内蒙区域保洁服务外包采购项目锡林等项目标段】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3项卫生保洁服务业绩,所提供的单个合同中涉及卫生保洁服务部分的金额达到600万元并在合同原件扫描件中能反映或计算得出否则算为无效业绩。所有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服务期限页、服务范围(服务内容)页、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并提供对应合同履行期间的结算发票原件扫描件(提供不低于年合同金额8%的发票且发票时间须在合同服务期限截止日前)。
9.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