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山核电秦山三期重水堆压力管更换项目辅助设施工程施工监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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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山核电秦山三期重水堆压力管更换项目辅助设施工程
施工监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秦山核电秦山三期重水堆压力管更换项目辅助设施工程施工监理服务项目已
审批,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且已落实,招标人为秦山第三核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秦山核电秦山三期重水堆压力管更换项目辅助设施工程施工监理服务项目。
2.2 招标编号:BRR24-ZB2-ZB-019-048。
2.3 招标项目概况
按照秦山三期压力管更换项目整体工作规划和批复建设内容,为完成两台重水堆机组的
全堆压力管更换,需要建设换管项目辅助设施。
2.4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开展秦山三期重水堆压力管更换项目辅助设施工程(包括换管堆内构
件贮存模块、换管联合厂房、换管工器具厂房、去污与维修厂房、换管控制中心及上述设施
的室外工程)、以及重水疏排及暂存系统的现场施工安装监理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
章“招标人要求”。
2.5 项目地点:秦山三期(重水堆)厂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服务期限:自项目业主发出的监理工作书面通知中要求的进场时间开始,至换管辅助
设施竣工验收后 18 个月(含工程质保期的监理)。
2.7 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地方和行业的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规程及标准,并且达到招标
人要求的标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应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核电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3 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3.5 投标人未处于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 投标人未被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或被招标人及其所
属专业化公司列入黑名单或灰名单中。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
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
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8 不同投标人在参与项目(报名)、下载文件、
上传文件(报价)环节中出现硬件特征码或 MAC 地址异常一致情况的(同一环节或不同环节
硬件特征码或 MAC 地址异常一致);参与项目(报名)环节供应商联系电话(手机)或邮箱
异常一致情况的;如查实有串标围标行为或不能提供合理的理由和有效证明,我方有权拒绝
本次采购活动,情节严重的,有权按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将供应商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管
理。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技术规格书资格(质)要求与招标公告不一致的,以招标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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