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电力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工程物资(架空导线)框架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公告
广东
-惠州市
2025年工程物资(架空导线)
框架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采购 公告
( 项目编号 : DF-W-25-04-02 )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拟组织开展2025年工程物资(架空导线)框架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工作,公告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此项目进行报价响应。对此项目有意向的供应商请按照本公告的要求的时间和办理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参加报价。
详细内容如下:
一、 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 :2025年工程物资(架空导线)框架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1.2 采购人 :所属各企业
集中采购机构:
1.3 采购模式 :框架采购
1.4 采购方式 :公开竞争性谈判
1.5 资金来源 :自筹
1.6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7项目预估采购金额: 200万元。
1.8 项目类别 :物资类
1.9报价方式 :费率报价
1.10框架协议有效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1.11 框架协议管控措施 :
1.11.1框架协议期内
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成交预估金额120%时,即终止该供应商的框架协议。
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成交预估金额80%被取消成交(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剩余份额=成交预估金额-实际采购量,下同)将平摊至同一标的的其他供应商,其他供应商的成交份额相应增加。
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成交预估金额80%被取消成交(分配)资格的,应重新采购。
1.11.2框架协议期届满时
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成交预估金额的80%及以上,按期终止框架协议。
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成交预估金额的80%,延长该供应商的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延长期内实际采购量达到成交预估金额80%的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成交预估金额的80%,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延长期内,成交单位被取消成交(分配)资格的,应重新采购。
1.12 框架协议履约说明 :
1.12.1供货方式:合同有效期间,需求单位凭借经企业系统分配审批的《项目采购订单》(附件2)向供应商下单订货,供应商应于下单之日起3天内备货,到货时间按《项目采购订单》的要求为准。
1.12.2调额机制:为本项目的集中采购单位,有权在供应商成交预估金额的范围对所属企业的预估采购金额进行统筹分配,合同履约双方凭集中采购单位调配的《采购业务请示批复单》(附件3)开展框架业务。
1.12.3考核机制:
如被分配的供应商发生实际到货时间超出承诺到货时间,影响需求单位的施工进度累计达3次,则需求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依法向供应商追偿损失;
如被分配的供应商拒绝履约累计达2次,则需求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如被分配的供应商发生产品质量不合格但未造成重大影响的累计达2次,则需求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发生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出现重大质量事故风险的,则需求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依法向供应商追偿损失。
1.12.4退出机制:
如非不可抗力因素,成交供应商放弃或无能力承接的,直接退出框架协议。
对于提前淘汰、退出或无法正常履约的成交供应商,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成交预估金额80%,其尚未履行的剩余份额将平摊至同一标的的其他供应商,如无其他成交供应商可选择则重新采购。
二、 标的物清单及 采购范围
2.1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说明:1、本次采购划分为1个标的,按标的递交响应文件,按标的划分的标包数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靠前的报价人为成交候选人。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按上述要求收取;履约保证金采用非现金方式,按框架合同金额的5%向需求单位缴纳。3、下单供货期限,指采购人下单之日起多少天内完成供货。
2.2 采购范围:本项目主要采购架空导线一批,详见采购清单(附件1),具体以实际采购为准。
三、 供应商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