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长途电信传输局2025年干线传输系统健壮性提升技术服务项目询比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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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长途电信传输局2025年干线传输系统健壮性提升技术服务项目?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长途电信传输局2025年干线传输系统健壮性提升技术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ZJZT-2025-11488 ),采购人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长途电信传输局 ,采购代理机构为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本项目拟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长途电信传输局 2025 年干线传输系统健壮性提升技术服务项目进行采购,主要服务内容包括:对于 13 套长途传输系统 39 个段落采购保护服务进行健壮性提升、对嘉兴海宁、绍兴枢纽经等 4 个长途干线光缆老化监测站点进行整治,以及配套网络管理软件服务和相关的网信安服务。】
采购项目估算为:【 350 万】元(【不含税】)。
续签计划:【无】。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 年。
★ 服务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月内实施完成,具备服务能力。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人数量 1 个。
本项目与成交供应商的签约总金额为【响应金额】。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 ) 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 350 万元人民币(不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授权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或该法人与其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2.1.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 供应商应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5 供应商应具备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询比公告发布之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干线传输系统保护业绩金额 150 万元以上不少于 1 个。至少提供 a 、 b 两种方式中的一种:
a) 如为单项合同:提供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金额页、签章页等;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未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或合同金额的,按 b 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b) 如为框架协议:提供框架协议首页、服务内容、签章页、相应的订单(或业主出具的其他有效凭证,下同)或发票;业绩时间以框架协议签订时间或订单时间为准(两者均未体现时间的,不纳入评审),金额以相应的订单或发票金额为准。
2.1.6 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至少提供 1 名项目负责人常驻项目所在地。
2.1.7 供应商须在指定时间携带其服务过程中用到的产品,至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长途电信传输局,与采购人进行功能性测试,功能满足采购人需求的获得采购人书面测试成功证明。测试产品及测试内容详见公告附件《测试方案》。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 / 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2 年 04 月 11 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 / 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 年 04 月 11 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 年 04 月 11 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 2025 年04月03日 09 时00分 至2025年04月07日 17 时00分 (北京时间) 。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 登录“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 ” 后,通过“招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