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渤化永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醋酸催化体系优化项目外循环换热器和外循环冷却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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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渤化永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醋酸催化体系优化项目外循环换热器和外循环
冷却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465-254010200060)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渤化永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醋酸催化体系优化项目外循环换热器和外循环冷却器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天津渤化永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渤化永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醋酸催化体系优化项目对外循环换热器和外循环冷却器进行采购。投标人需根据技术需求书中相关要求,对本项目需要供货的设备进行设计、供货,并负责现场安装指导、联动调试,配合项目工验收,保证所供设备达到现场生产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渤化永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醋酸催化体系优化项目外循环换热器和外循环冷却器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包):(C1200005118000836)天津渤化永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醋酸催化体系优化项目外循环换热器和外循环冷却器采购项目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已在招标机构处领购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任何未在招标机构处领购招标文件的法人单位均不得参加投标。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 (3)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供货人才能参加投标。 (4)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备制造企业,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投标人必须是专业的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须提供“资格声明”和“制造商资格声明”,格式见第六章。 (5)投标人应具备完成本招标项目所需设备转化设计、制造、调试、性能保证、验收、人员组织、售后服务等方面相应的资格和能力: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A2级或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2级或以上)或具备与制造能力相同的设计能力、产品制造检验报告、检验合格证书等实施能力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上述资格证书有效期内,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上述资格证书正本扫描件加盖公章。(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无不良经营行为(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所开具银行资信证明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7)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少2台锆材换热器设备的制造业绩。有效业绩的认定:a)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合同复印件(须体现合同封面、签字页、设备技术参数等信息)b)证明材料内容需包括使用单位、产品规格、购置时间等相关内容:c)业绩类型需与本次招标范围类似。业绩清单格式见本第六章附表9《投标人业绩清单及证明文件》。(8)投标人须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何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和任何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9)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涉及影响本项目执行能力的诉讼案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信息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开标现场查询结果有效。(10)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的投标材料真实有效,如在由招标人组织的考察活动中发现投标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投标人自愿接受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废除合同等要求(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11)投标人的投标代表需具有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且被授权人须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须提供社保缴费证明:如负责本次投标的代表为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的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该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04月09日17时00分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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