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部门公共场所视频监控建设项目第1包更正公告2025
安徽
变更公告
省直部门公共场所视频监控建设项目第1包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BFAFZ00389
项目名称:省直部门公共场所视频监控建设项目第1包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3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 本项目第 三 章 采购需求中 “安全服务指标要求”第2项变更为:
序号 | 服务名称 | 拟申请配置 | 数量 | 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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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现场服务 | 服务期限自 视频网安全服务硬件设备安装部署完成之日起 12个月。 每周对全省进行视频安全检测、汇总、统计、分析和比对采集到的视频监控网络安全数据,对系统识别出的安全风险进行深入分析, 根据风险分析结果,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和建议,每月提交不少于 2次风险整改报告,并协助客户进行整改工作。 | 1项 | / |
服务期限自 视频网安全服务硬件设备安装部署完成之日起 12个月。 对接各网络安全厂家、视频监控厂家、服务器厂家等如:天融信、奇安信、绿盟、安恒、合众、深信服、 H3C、海康、大华、华为等; 将风险和需求及时传达给厂商,给出整改建议、并督促整改。 | 1项 | / | ||
服务期限自 视频网安全服务硬件设备安装部署完成之日起 12个月。 提供公安部考核平台部署及运行情况分析服务,通过分析全省公安部考核平台部署及运行情况, 及时对离线平台、无数据上传的地市、区县进行通报整改,保障安全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 1项 | / | ||
服务期限自 视频网安全服务硬件设备安装部署完成之日起 12个月。 配合使用不规范 IP地址的单位进行整改,实现全省公安视频传输网使用的IP地址规范性分析服务。 | 1项 | / | ||
安排 1名安全专业工程师提供驻场支撑服务, 服务期限自 视频网安全服务硬件设备安装部署完成之日起 12个月。 | 1项 | / |
2 、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变更为: 202 5 年 4 月 17 日 10:00;
3 、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变更为: 202 5 年 4 月 17 日 10:00;
4 、提交(上传)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 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 10 号开标室。
更正日期:2025年04月0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公安厅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安庆路2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