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公安局王益分局扫黑除恶专项设备购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正在报名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XYZB-2025005
项目名称:扫黑除恶专项设备购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
采购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扫黑除恶专项设备购置包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扫黑除恶专项设备购置包1)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国家规定的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提供2023或2024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后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提供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提供2024年04月0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提供2024年04月0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6)供应商须出具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
(9)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法人身份证明并附身份证复印件)。
合同包2(扫黑除恶专项设备购置包2)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国家规定的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提供2023或2024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后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提供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提供2024年04月0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提供2024年04月0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6)供应商须出具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
(9)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法人身份证明并附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