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策勒县红枣精深加工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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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CLX-2025-012
项目名称: 2025年策勒县红枣精深加工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1700000
最高限价(元): 167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2025年策勒县红枣精深加工建设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7000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购置8台智能温控烘干房设施设备,及购置安装塑料筐生产线一条。(详见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完成全部供货、安装、调试,投入使用并有1年的质保期(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开标代表是法人的只需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开标代表不是法人的需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书;授权委托书需附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由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的公司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25年1至2025年3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新成立时间少于三个月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和提供税务机关出具近2025年1至2025年3月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或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按实际情况发生提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需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两个网站截图: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如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在“(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网站截图,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缴纳有效的投标保证金或保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一: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采购项目,请根据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1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1)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执行;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部门出具的属于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2.2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 <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 <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2.3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