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光照明工程专业分包资格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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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沈庄项目泛光照明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CGGC6GS-GC-BDSZ-BDSZ-2025-001)
1.采购条件
采购人已与保定拓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崇文苑、凤笔苑施工承包合同,拟对该项目泛光照明工程的施工进行专业分包。资金来源已落实,己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采购。
2.分包工程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采购项目共一个标段,涉及两个地块,均位于保定市竞秀区沈庄村,其中凤笔苑项目包含3栋小高层及地下室、地库、邻里中心及幼儿园等,总建筑面积37155.6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5718.13㎡,地下建筑面积11437.40㎡;崇文苑项目工程包含8栋小高层及地下室、地库、邻里中心等,总建筑面积99891.94㎡,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72464.92㎡,地下建筑面积27427.02㎡。为满足现场施工、工期进度及政府验收等要求,甲方可对具体工作范围及内容予以调整,乙方不得因此向甲方提起索赔。
2.2 建设地点:保定市竞秀区创业路北、翠园路东。
2.3 采购范围:崇文苑、凤笔苑地块,含幼儿园、邻里中心等的泛光照明工程。
2.4 计划工期: 暂定开工日期:2025 年5月1日;暂定完工日期:2025年8月31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2.5 质量要求: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须满足(GB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规定,且各分部分项工程符合工程建设“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工程质量合格。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应答人资格要求(通用)
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交叉持股或高管交叉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的采购。其中,交叉持股是指一方直接(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 25%以上,或双方直接(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的股份达到25%以上。高管交叉任职是指自然人同时担任双方的董事长、执行董事、监事、总经理等工商登记信息中公开的职务,或一方的自然人股东担任另一方的相关职务。
(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4)与本项目的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项目的监理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被责令停业的;
(8)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0)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农民工群体事件的;
(11)列入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葛洲坝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黑名单的;
(12)在“信用中国”“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网站上有重大失信行为记录,或被税务机关列入欠税公告的。
(1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3.2应答人资格要求(专用)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2022年-2024年(或2021-2023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业绩要求:近5年具备不少于1项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类似业绩(泛光照明工程)。
(3)主要管理人员:①项目经理:持有二建或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担任项目经理业绩不少于1项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证明;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近12个月公司社保)证明。②技术负责人:持有二建或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具有担任项目技术负责人业绩不少于1项证明;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近12个月公司社保)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