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公司2025至2028年消防维修整改项目询比公告
四川
-绵阳市
第一章 招标公告
V1.0(2024)
本询比项目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公司2025至2028年消防维修整改项目 (标段编号: SCBBFA202503260005 ) ,采购人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为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本项目是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公司2025至2028年消防维修整改项目,预估含税总金额95万?元人民币。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本项目主要是绵阳电信分公司本部及各区县生产办公楼、通信机楼等;包含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联网监控、消防广播、应急照明、消防给水系统、机房气体灭火系统等设备设施的维修整治服务;整治结果同时实现与电信智慧安防管理平台系统兼容,并满足不同等级消防管控要求。具体内容详见询比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序号 | 标包名称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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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关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公司2025至2028年消防维修整改项目 | 消防整治 | - | 1 | 绵阳 | 自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3年。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2 本项目 不划分标包 。
1.3 本项目 设置最高响应限价 。 不含税最高响应限价详见报价一览表。 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本次询比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2.1.4 本次询比 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2.1.5 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中明确的有效期内的同等及以上等级资质。
(9)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人员及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
(10)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1人);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1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1人);特种作业人员同时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和“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1人。
供应商须满足应急部要求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应急〔2019〕88号)的要求,并须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系统备案。(提供备案信息截图,平台查询截图)。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2年04月01日 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年04月01日 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年04月01日 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存在在响应截止日前二年内因拖欠企业员工薪资(含劳务工、农民工)被行政处罚或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不良记录;
(17)被纳入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且该企业或其涉及惩戒的产品和服务在采购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18)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9)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 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2 业绩要求: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自2023年1月1日至询比公告发布之日类似项目(消防工程改造、消防设备维修类)相关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有效合同业绩累计金额在100万元人民币(含税)及以上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