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潭水电厂1号机组改造质量监督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福建
-三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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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比采购公告
一、采购单编号: GX-202504-001061
二、采购单名称: 池潭水电厂1号机组改造质量监督服务
三、采购单位: 福建华电福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池潭水力发电厂
四、采购方式: 公开询比采购
五、采购类型: 服务
六、报价方式: 整单报价
七、报价截止时间: 2025-04-07 10:00
八、服务开始时间: 2025-04-09
九、备注:
十、采购清单
序号 | 采购人 | 物资名称 | 税率 | 采购范围 |
---|---|---|---|---|
1 | 福建华电福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池潭水力发电厂 | 池潭水电厂1号机组改造质量监督服务 | 6% |
十一、资格条件内容:
1. 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2. 供应商应的资质要求:应具备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质量监督检查评估或机组运行效能评估服务等类似内容。
3. 供应商应的业绩要求:供应商2022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1项同规模及以上水电机组技术服务类似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合同标的页、合同日期页、合同签字盖章页等)。报价商提供的业绩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虚假,一经查实,将否决其报价。
4. 供应商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5. 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6. 供应商没有被中国列为D级供应商(或不良行为供应商),取消交易资格的。
7. 供应商没有在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及所属单位组织的采购和合同执行中被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围串标、拒绝签约、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生供应商负主要责任的一般及以上安全质量事故及其他违法、违约行为且处理期未满的。
8. 供应商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1月至报价截止之日)没有骗取成交、严重违约,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9. 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2)被责令停业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处罚期内。
10.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