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港污水厂光储项目可研评审询比采购公告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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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比采购公告
一、采购单编号: GX-202504-001129
二、采购单名称: 临港污水厂光储项目可研评审
三、采购单位: 上海奉贤燃机发电有限公司
四、采购方式: 公开询比采购
五、采购类型: 服务
六、报价方式: 整单报价
七、报价截止时间: 2025-04-09 10:42
八、服务开始时间: 2025-04-15
九、备注:
十、采购清单
序号 | 采购人 | 物资名称 | 税率 | 采购范围 |
---|---|---|---|---|
1 | 上海奉贤燃机发电有限公司 | 上海华电浦东临港污水厂1.91MW+2.5MW5MWh光储项目可研评审 | 6% | 上海华电浦东临港污水厂1.91MW+2.5MW5MWh光储项目可研评审 |
十一、资格条件内容:
1. 响应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 响应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 响应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 响应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6. 响应人在评审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 响应人应具有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质;
9. 响应人自2022年 1月1 日至响应截止日,应具有至少一项光伏发电项目或储能项目可研报告技术审查业绩,合同业绩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