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华电潼南一期2×500MW级气电工程项目进口阀门和频率保护及二次屏柜设备招标公告
重庆
正在报名中
(招标编号: CHDTDZ030/21-SB-024 )
一、 招标条件
重庆华电潼南一期2×500MW级气电工程项目 进口阀门和频率保护及二次屏柜设备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华电(重庆)燃机发电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地址 : 重庆市潼南区高新东区首开区A区。
2.2项目规模: 重庆华电潼南一期2×500MW级气电工程项目。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频率保护及二次屏柜 设备2025年5月到厂。 进口阀门 于2025年8月31日前到场。具体供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具体为 :
(1) 阀门及管件 - 进口阀门 (CHDTDZ030/21-SB-02401): 两台机组高温高压截止阀 182 个、疏水器 36 个、止回阀 8 个,阀门配套的执行机构,阀门安装配套附件,包含设备供货、运输、技术资料、相关技术服务 ( 包括技术培训、技术联络,安装、调试、试运行阶段技术指导 ) 等供货。
(2) 保护及控制屏、柜 - 频率保护及二次屏柜设备 (CHDTDZ030/21-SB-02402): 包括 4 套过频切机及过频过压解列柜、 4 套失步解列装置柜(每面柜含 2 台装置)、 2 面快切柜(每面柜含 2 套快切)、 2 面汽机机组变送器屏(每面屏包括智能变送器 3 台、快速变送器 2 台、 PT 慢熔 1 台)、 2 面燃机主变及高厂变变送器屏(每面屏包括快速变送器 3 台、 PT 慢熔 1 台)、 2 面汽机及燃机机组电度表屏(每面屏包括 4 块电度表)、 3 面调试电源柜、 3 面二次交流电源馈线柜、 2 面汽机同期柜(每面屏含 1 套准自动同期, 1 套手动同期)等设备。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阀门及管件-进口阀门】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自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2项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进口阀门合同业绩(两个项目分别供截止阀、疏水器各20台及以上)。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有效授权,生产厂家业绩视同投标人的业绩。供货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合同封面、供货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保护及控制屏、柜-频率保护及二次屏柜设备】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须至少具有2项300MW级及以上火力发电厂的过频切机及过频过压解列装置柜,或失步解列装置柜供货投运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9.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