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华电全州大口界150MW风电项目升压站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广西
-桂林市
正在报名中
(招标编号: CHDTDZ046/16-SG-088 )
一、 招标条件
华电集团新能源产业相关项目 广西华电全州大口界150MW风电项目升压站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广西全州华电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地址 :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全州县 。
2.2项目规模: 150MW 。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本工程合同工期为45天,计划于2025年9月1日起,至2025年10月15日全部完工,其中所有乙供设备及材料应于2025年8月30日前全部到货;安装工期30天,计划于2025年9月1日开工,2025年9月30日完工;调试工期15天,计划于2025年10月1日开始,10月15日全部调试完成(含所有并网前试验),并具备所有并网条件。
2.4 招标范围 :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升压站、集电线路施工 - 全州大口界风电项目升压站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CHDTDZ046/16-SG-08801): 所有升压站设备(不含甲供的主变及 GIS 设备采购)及材料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免费配合 “ 9+4 ” 涉网试验(提供 SVG 控制器及其电磁暂态封装模型,并派专人配合开展建模和模型验证工作),并最终通过电网公司及相关政府部门、单位组织的各类验收,按标准投产移交等全阶段。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升压站、集电线路施工-全州大口界风电项目升压站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必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投标人必须具备设备生产制造能力(要求能生产35kV气体绝缘开关柜、综合自动化设备、SVG 无功补偿装置中至少一种),并提供投标人自主生产设备的由专业机构出具的检测/检验/试验报告:
10.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至少具有3项220kV 及以上变电站(升压站)设备集成业绩(以项目投运日期为准),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质量验收报告,或其他能证明己投运的材料;
1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