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万千瓦阿电入乌区域互济新能源项目(170万千瓦光伏)EPC总承包工程光伏支架设备采购
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阿拉善
一、采购条件
内蒙古蒙能斓海新能源有限公司200万千瓦“阿电入乌”区域互济新能源项目(170万千瓦光伏)EPC总承包工程光伏支架已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采购。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项目规模: 200万千瓦“阿电入乌”区域互济新能源项目(170万千瓦光伏)
采购范围:本项目拟对光伏支架设备进行采购,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标包划分:本标段分四个标包分别为标包一(约700MW)、标包二(约500MW)、标包三(约500MW)、标包四(约300MW)。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标包一(约700MW)、标包二(约500MW)、标包三(约500MW)、标包四(约300MW):
3.1资质要求:
供应商应为中国境内注册机构,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应为应答设备的生产厂家。生产厂家应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三个300MW及以上的光伏项目固定光伏组件支架供货投产业绩,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以上业绩需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项目容量、签订时间页、签字盖章页、至少提供一张合同对应的有效发票、全容量并网证明(可以为业主证明函、公开新闻报道以及其他可以证明的材料)等,如合同中不能体现供货量可提供其他证明资料)。
3.3财务要求:没有被国家行政机关责令停产、停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全部冻结、破产的状态,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重大案件(提供承诺函),或虽涉及正在诉讼的重大案件但经评审专家组认定不会对其履行合同造成重大影响。注册时间超过三年的,不接受近三年都亏损的企业。
3.4信誉要求: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在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未被列入黑名单管理的厂家(提供承诺函)。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