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海南公司海口电厂2025-2027年度石灰石粉采购招标公告
海南
-澄迈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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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海南公司海口电厂2025-2027年度石灰石粉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5-04-3-051 )
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 澄迈县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海南公司海口电厂2025-2027年度石灰石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海口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海口电厂2025-2027年度石灰石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马村海口电厂
2.2 规模:
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海口电厂#8/9机组脱硫系统采用的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工艺,吸收剂为石灰石粉。采购脱硫石灰石粉成品,由自卸密封罐车运输进厂,经电厂地磅称重后卸入石灰石粉仓,石灰石粉仓顶部均设有除尘通风系统,除尘后的洁净气体中最大含尘量小于50mg/Nm3。粉仓上配有用来确定容积的料位计,同时也能用于远方指示。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海口电厂#8/9脱硫装置配置1个石灰石粉仓(容积为680m3)。粉仓的容积按满足2台机组在燃用脱硫设计煤种BMCR工况下不小于3天所需石灰石粉量。石灰石粉总需求量约20万吨(按实际用量为准) 。
2.3 交货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具体时间由招标人通知 。
2.4 标段划分: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标段1为:14万吨;标段2为:6万吨。
2.5 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
【标段1】: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海口电厂脱硫石灰石粉预估用量约为14万吨,具体结算数量以电厂过磅后的实际使用数量为准。
【标段2】: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海口电厂脱硫石灰石粉预估用量约为6万吨,具体结算数量以电厂过磅后的实际使用数量为准。
2.6 交货地点:
【标段1】【标段2】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马村海口电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 [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file:///F:\1、招投标管理\2024.1.1日后招标\制度、范本\附件:通用资格条件修改明细-招标公司发布.doc)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自建或租赁的石灰石粉贮存罐容量能力 。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项矿石加工或石灰石粉供货业绩,需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内容、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定绩按照无效业绩处理 。
3.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3.2.4本项目允许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