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医科大学天津医学博物馆设计及布展服务项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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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GP-2025-C-045 项目名称:天津医学博物馆设计及布展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万元 最高限价:50.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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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包 | 否 | 50 | 50 | 文化产品展览服务 | 天津医学博物馆设计及布展服务1项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日内完成展陈设计;2025年5月10日前完成布展与各项调试工作;2025年5月15日前全部完工;2025年5月18日正式开馆(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5、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B.2025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或2025年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依法免税或者零申报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和社会保障资金(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的相关证明材料。4、供应商须提供磋商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供应商须提供“真诚磋商承诺书”。6、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供应商若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8、本项目只面向小微企业实施采购,供应商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A.中小企业声明函。B.监狱企业证明文件。C.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A、B、C三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