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C383大庆二分场至邻泉村提质改造工程施工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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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C383大庆二分场至邻泉村提质改造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T0000G25040300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5年C383大庆二分场至邻泉村提质改造工程施工 已由 五大连池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交通运输局 以 五管交字[2024]1号文件 批准 建设 ,资金来源为 国家补贴与地方自筹 , 招标人为 五大连池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交通运输和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 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2025年C383大庆二分场至邻泉村提质改造工程施工
2.2 、工程 概况 :大庆二分场至邻泉村公路,全长 9.216公里 。
2.3、建设地点:五大连池风景区
2.4 、招标范围: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
2.5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25年05月0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5年08 月 01日 。
上述计划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合同条款规定执行。
2.6 、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坚决杜绝重大、特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减少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实现安全责任事故零死亡。
2.7 、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JTG F80∕1-2017);竣(交)工验收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 号)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 。
2. 8最高投标限价: 6209426.00元。
2.9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 1个施工标段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须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以上(含 叁 级)资质,并无不良业绩。
属于《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 [2011]114号)中名录范围内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或“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施工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1.2人员最低要求:
项目经理: ①持有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②并持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登记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③ 道桥相关专业工程师。
项目总工: ①道桥相关专业工程师;②并持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登记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注: 1、以上人员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社保缴费证明(养老保险)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社保缴费证明(养老保险)的日期在2024年10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间,至少连续 3 个月。(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书,无需提供社保缴费明细);
2、道桥相关专业:公路、道路、桥梁、道桥、土建、土木、交通专业。
3.1.3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 2020年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累计独立完成过里程不少于50公里的四级及以上公路工程(路基或路面工程)施工项目或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里程不少于 1 0公里的四级及以上公路工程(路基或路面工程)施工项目。
施工业绩要求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的 “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
3.1.4信誉最低要求: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 1)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在合同中违约且被驱逐出现场;
( 2)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处罚;
( 3)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 4)近三年内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均无行贿犯罪行为;
( 5)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6)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7)投标人在2023年度未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2023年度未被交通运输部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
3.1.5财务最低要求:
近三年( 20 22 -20 24 年,如 202 4 年未出审计报告,可提供 20 21 -20 23 年)每一年经会计师 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每年的审计报告),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
3. 2 本项目施工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 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 4 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 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