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镇固体度弃物资源化利用中心运营服务的公开招标公告
上海
正在报名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310151000250401198775-51229167
项目名称: 长兴镇固体度弃物资源化利用中心运营服务
预算编号: 5125-W00001739
预算金额(元): 22653000元 ( 国库资金:0元;自筹资金:22653000元 )
最高限价(元): 包1-226.53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 长兴镇固体度弃物资源化利用中心运营服务
数量: 100000
预算金额(元): 22653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长兴镇固体度弃物资源化利用中心运营服务。一项。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本项目运营服务费综合单价最高限价:226.53元/吨。
合同履约期限: 1年,性能验收合格后(书面验收),甲方移交本项目至乙方,运营期开始计算。如运营期还在质保期内,甲方协调承担质保义务的单位(包括但不限于设备供应商、土建施工单位等)提供质保服务。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各类供应商采购,如若是中小微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的清晰扫描件);
6.提供反映投标人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书面声明;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