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市分公司廊坊邮件处理中心工程施工现场布置项目招标公告
河北
-廊坊市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市分公司廊坊邮件处理中心工程施工现场布置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市分公司廊坊邮件处理中心工程施工现场布置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市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市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廊坊临空区阜阳一街以南,翔宝中路以西,阜阳二街以北,凯达二路以东。本次招标内容为施工现场布置,主要包括临时道路、场地硬化、临建搭设、临水施工等。项目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标段划分:划分1个标段。工期:28日历天。质量标准:合格。2.2招标范围: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市分公司廊坊邮件处理中心工程施工现场布置项目,具体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2.3中标人数量:中标1家。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应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本)。3.1.2信誉要求:(一)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河北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二)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