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师范大学16号学生公寓楼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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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师范大学 16 号学生公寓楼 项目施工及监理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宁夏师范大学 16号学生公寓楼项目 已由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宁发改社会审发〔 20 25 〕 57 号 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宁夏师范大学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投资和自筹 ,招标人为 宁夏师范大学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 施工 及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项目代码: 2410-640402-05-01-79374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占地约 14.86亩,总建筑面积22175.82平方米,主要建设宁夏师范大学16号学生公寓楼1栋,设置415间学生宿舍。同步建设铺装硬化、照明、绿化、管网等配套设施。
2.2建设地点: 本项目位于宁夏师范大学古雁校区院内,东侧为在建 14号学生公寓,南侧为师生公寓楼,西、北侧均为预留建设用地。
2.3计划工期: 473日历天(含冬歇期)
2.4招标范围 :施工 : (一) 16 号学生公寓: 建筑及装饰装修工程 、 给排水及消防喷淋工程 、采暖及通风 工程 、强弱电 工程 、消防电梯( 九 层 九 站) 2 部、 客 梯( 九 层 九 站) 6 部 、 太阳能光伏系统 ;(二) 室外附属工程 : 土方工程、广场铺装硬化工程、沥青混凝土道路工程、混凝土道牙工程、绿化景观工程(含滴灌系统)、水外网工程、暖外网工程、电外网工程等(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监理:项目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监理。
2.5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施工 及 监理。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含)及以上资质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 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 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