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融通医疗健康集团有限公司补充医疗保险服务公开比质比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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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融通医疗健康集团有限公司补充医疗保险服务公开比质比价公告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中国融通医疗健康集团有限公司补充医疗保险服务(编号:gkbz2025040300024)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 中国融通医疗健康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采购方法
公开比质比价
2.采购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中国融通医疗健康集团有限公司补充医疗保险服务 | 中国融通医疗健康集团有限公司补充医疗保险服务 | 1 | 项 |
项目服务期为: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服务地点位于: 采购人指定地点 。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 满足采购人要求 。
其他: 采购内容:中国融通医疗健康集团有限公司补充医疗保险服务,主要包括为中国融通医疗健康集团有限公司在职人员(约55人)及其子女(约30人),提供员工补充医疗保险服务,详见第四章采购要求。项目预算12.8万元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2)供应商须具备供应商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
(3)财务要求: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机构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重大违法记录情况: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应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材料;
(6)信誉要求: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网站中被列入黑名单;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的;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⑤被中国融通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或及其下属单位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的;
⑥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假冒中央企业名单】内的。
3.3 本次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 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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