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吉林分公司九台电厂1号机组锅炉高温炉烟管道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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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华能吉林分公司九台电厂1号机组锅炉高温炉烟管道改造工程
(招标编号:HNZB2025-04-3-035)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吉林分公司九台电厂1号机组锅炉高温炉烟管道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九台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吉林分公司九台电厂1号机组锅炉高温炉烟管道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吉林.长春
2.1.1本标项目名称:华能九台电厂1号机组锅炉高炉烟管道改造项目。
2.1.2 工程项目地点:长春市九台区昭旭能源产业园区华能九台电厂。
2.1.3项目简况:
(1)工程概况
华能九台电厂位于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现装机总容量为2×670MW。锅炉为哈尔滨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制造的超临界参数变压直流炉,单炉膛、一次再热、平衡通风、紧身封闭布置、固态风冷干除渣、全钢构架、全悬吊结构塔型锅炉。
设备概况
华能九台电厂位于吉林省九台区,现装机总容量为2×670MW。锅炉为哈尔滨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制造的超临界参数变压直流炉,单炉膛、一次再热、平衡通风、紧身封闭布置、固态风冷干除渣、全钢构架、全悬吊结构塔型锅炉。
锅炉制粉系统一次风系统概述:每台机组共设计8套风扇磨煤机制粉系统,磨煤机采用高温炉烟、冷炉烟、热风三种混合干燥介质对原煤进行干燥。每台磨煤机配有一路高温炉烟道,三种干燥介质通过8根高温炉烟管道分别引入各台磨煤机中。从28米至磨煤机入口7米为白钢段圆管烟道,管道规格为φ2190*20mm,管外部安装硅酸铝保温层450mm。
设备现状:目前1号机组锅炉高温炉烟管道的白钢管段支吊架管部件焊道经常发生撕裂;高温炉烟管道20米和10米处金属波纹补偿器,普遍存有撕裂现象;高炉烟道焊道受力异常,造成管道焊道出现多处拉裂,对制粉系统的安全稳定性造成了极大的影响,为消除1号炉制粉系统安全隐患,避免制粉系统退备,使机组达到满出力运行,并提高制粉系统经济性,急需对高温炉烟管道进行检修改造。
1 )锅炉结构数据
项 目 | 单位 | 数 据 |
---|---|---|
1、炉膛结构 | / | 螺旋管圈+垂直管圈 |
2、炉膛宽度×深度 | mm | 21227.3×21227.3 |
3、上排燃烧器至屏底距离 | mm | 34000 |
4、上下一次风喷口距离 | mm | 15500 |
5、下排燃烧器至冷灰斗上沿距离 | mm | 4750 |
6、水冷壁下集箱标高 | mm | 7000 |
7、冷灰斗拐点标高 | mm | 21080 |
8、冷灰斗开口尺寸 | mm | 1510 |
9、炉顶管标高 | mm | 115400 |
10、大板梁顶标高 | mm | 127000 |
11、抽烟口标高 | mm | 69520 |
12、中间过渡集箱标高 | mm | 64813 |
13、锅炉宽度(锅炉构架范围) | mm | 58000 |
14、锅炉深度(锅炉构架范围) | mm | 84150 |
2 )锅炉整体布置
图 1 锅炉总体示意图
⑴ 汽水分离器 | ⑻ 高温再热器 | ⒂ 燃烧器喷口 |
---|---|---|
⑵ 贮水箱 | ⑼ 末级过热器 | ⒃ 炉膛出口烟道 |
⑶ 中间混合集箱 | ⑽ 一级过热器 | ⒄ 预热器入口烟道 |
⑷ 启动循环泵( BCP ) | ⑾ 高温抽烟口 | ⒅ 二分仓回转式预热器 |
⑸ 省煤器 | ⑿ 垂直管圈水冷壁 | ⒆ 高温炉烟抽烟管道 |
⑹ 低温再热器 | ⒀ 螺旋管圈水冷壁 | ⒇ 风扇磨煤机( 8 台) |
⑺ 二级过热器 | ⒁ 燃烧器 SOFA 风喷口 |
2.2招标范围:
2.2.1工程范围:在1号机组2025年C修中需对1号机组锅炉制粉系统1-8号高温炉烟管道进行检修及改造,包括: (1) 负责1号锅炉1-8号磨煤机高温炉烟管道7米固定支座至28米固定支座之间的管道系统进行改造设计,改造涉及补偿器、支吊架的设计、制造、供货等。非金属补偿器1:Φ2190×20×0.8m,6台;非金属补偿器 2:Φ2190×20×1.1m,8台;非金属补偿器 3:Φ2190×20×0.7m,8台。固定支架:8套;恒力弹簧吊架:16套。 (2) 7米至28米之间的管道系统非金属补偿器改造(22台):新增支吊架的安装施工(16套恒力弹簧吊架,8套固定支架);对28米、13.7米标高管道托架进行改造(64个);对管道所有支吊架管部件开裂焊道进行检修恢复(估算80个),对管道开裂焊道进行检修恢复及加固处理(估算开裂焊道80道);1-8号高炉烟道28米至7米标高外保温改造,拆除所有保温层及恢复保温,对护板结构进行换型改造,施工涉及脚手架搭设等项目。
2.2.2承包方式:本项目采取总承包形式,所有施工备件、材料、焊材、工具器等均由投标方负责。
2.2.3交货期/施工期/服务期:2025年5月8日所有施工备件、材料、工器具供货到厂,提供质量合格证,验收合格,计划工期5月12日至6月13日,实际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2.4具体工作内容:工作内容详见第二卷技术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1标段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 (1)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 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年10年(2015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以来,至少具有2项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检修改造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及相应的技术协议等)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经理要求 :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3.3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