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检验科试剂询比采购公告(二次)
河北
1.询比条件(招标条件)
本项目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检验科试剂采购项目已具备询比条件。采购人为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比。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检验科试剂采购项目(二次)
包件名称:
01包:检验科包一
02包:检验科包二
03包:检验科包三
04包:检验科包四
项目编号: 0747-2560SCCXA094
包件编号:
01包:0747-2560SCCXA094/01
02包:0747-2560SCCXA094/02
03包:0747-2560SCCXA094/03
04包:0747-2560SCCXA094/04
2.2采购内容
本项目分 4 个包件,本次采购 01包、02包、04包,具体如下:
01包:多项生化低值质控品等32项内容,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第五章 采购需求;
02包:钠、钾、氯离子浓度检测内部标准液(离子选择电极法)等14项内容,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第五章 采购需求;
04包:乙型流感病毒抗原检测试剂(胶体金法)、甲型流感病毒抗原检测试剂(胶体金法)、甲型/乙型流感病毒抗原检测试剂(胶体金法)。
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供应商销售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备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供应商销售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适用于代理商参加询比,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情形);
3.1.3提供与投标产品一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适用于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情形)。
3.1.4具备所投产品制造商同意其提供本次采购货物的授权书(适用于代理商参加询比)。
3.1.5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询比。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询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