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南平圩电厂四期工程项目EPC总承包供氢系统及电控系统设备、装置性材料采购(二次)
安徽
-淮南市
询价采购
-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安徽淮南平圩电厂四期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工程项目EPC总承包项目供氢系统及电控系统设备、装置性材料采购,采购人为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项目业主为安徽淮南平圩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项目资金由项目业主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采购项目进行公开竞采。 -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安徽淮南平圩电厂四期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工程项目EPC总承包项目供氢系统及电控系统设备、装置性材料采购
2.2采购编号:HDDLSJY-HW-ZNGSZCB-151-2025-021
2.3项目业主:安徽淮南平圩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4供货地点:安徽淮南平圩电厂四期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工程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施工现场买方指定地点,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5交货期:2025年5月10日前交货到现场买方指定地点(车板交货),具体以项目部通知为准。
2.6项目概况:本工程厂址位于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平圩镇,本期工程规划建设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
2.7招标范围:本项目采购范围主要为安徽淮南平圩电厂四期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工程项目EPC总承包项目供氢系统及电控系统设备、装置性材料及其相应要求的附属设备、随机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等,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的生产商。(提供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
供应商应为所投设备的生产厂家或集成商,应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3业绩要求:供应商至少具有1项1000MW超临界及以上等级机组且成功投运的类似设备供货业绩。
A、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如: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等(需体现合同签订时间)。
B、如要求为成功投产运行的业绩,需同时提供成功投产运行证明,如:用户提供的投运证明或安全稳定运行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第三方出具的性能试验报告或质量验收报告等资料;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的证明材料(如网站截图)等。
C、如上述证明资料仍不能体现装机容量和其他项目特征等评审因素,则须同时提供技术协议或合同甲方(或业主)出具的证明等文件资料且须体现要求的相关因素。
3.4 信誉要求(提供承诺):
(1)供应商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接管和全部冻结;
(2)供应商不得在采购人相同项目采购中被暂停采购且尚未恢复,或被取消资格且尚在有效期内;
(3)供应商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供应商未被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供应商未被税务部门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6)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的查询结果为准)。
(7)在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未被列入黑名单管理无不良记录的厂家。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04-21 09:00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高级会员及询价会员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