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科智云(北京)技术有限公司软件开发及产品实施IT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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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科智云(北京)技术有限公司软件开发及产品实施IT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和方法
1.1招标条件
融科智云(北京)技术有限公司软件开发及产品实施IT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编号:gkzb2025041100046)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 融科智云(北京)技术有限公司 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标包1 | 业务软件开发运维 | 1 | 项 |
标包2 | 人力资源产品实施 | 1 | 项 |
项目服务期为: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服务地点位于: 北京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 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和招标文件规定 。
其他: 招标内容:2025年起将陆续启动多个新建及在建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覆盖业务软件开发运维、人力资源产品实施两大类工作,其中:
标包1业务软件开发运维:包含但不限于人事服务、个税对接、风险管控、基础技术平台升级、国产化改造等开发、测试、部署以及系统上线后的系统运维、平台运营等具体工作;
标包2人力资源产品实施:基于人力资源管理系统成熟产品进行实施配置,包含但不限于组织、人员、薪酬、考勤、人事异动、报表分析等各方面的定制化实施工作。
(1)招标规模:资金已落实,本项目总采购预算金额为【390】万元(含税),其中标包1业务软件开发运维250万元,标包2人力资源产品实施140万元。将根据项目进度情况据实支付。执行过程中超过合同期/标包预算金额时,则重新进行招标采购。以上招标规模为预估数,最终根据实际人天数量据实结算。
(2)中标人数量:本项目划分2个标包,每标包中标人数量各1名;可兼投不可兼中,即:投标人可以选择2个标包进行投标,但允许同时中标包数最多为1个。若某投标人在2个标包均可被推选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优先推荐其为标包1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不再被推荐为标包2的中标候选人。
(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单价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标包名称 序号 岗位 最高投标单价限价
(含税,元/人/天)
标包1业务软件开发运维 1 高级系统开发工程师 1400
2 高级数据库运维工程师 1350
3 中级测试工程师 1300
4 中级运维工程师 1300
5 中级平台运营工程师 1300
标包2人力资源产品实施 1 中级方案工程师 1300
2 中级实施工程师 1300
(4)在整个项目周期内,中标人应派遣相关人员在招标人指定地点驻场,驻场人员需按照招标人要求进行打卡,项目成员每月汇报工作量及成果,并由招标人项目经理签字确认。
本项目为协议采购,招标人不承诺在协议期内授予入围中标人实际的项目、项目数量、总金额等内容。在服务期限内,中标人不得降低服务标准,同时招标人不承诺在协议有效期内授予入围中标人实际委托业务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由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文字性报告)及报表(必须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附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审计报告正文应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需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定义:标包1系统开发或系统运维、标包2软件产品销售或软件产品实施】。
注:
①至少提供三份同类项目合同,标包1合同金额累计不低于300万元,标包2合同金额累计不低于140万元;
②须提供加盖双方印章的合同关键页,关键页包括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如提供框架合同的,还须提供框架合同对应的订单或结算单;
③须提供合同对应发票或流水证明复印件,标包1合同发票或流水对应的累计金额不低于300万元,标包2合同发票或流水对应的累计金额不低于140万元;
④业绩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⑤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业绩不被认定。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军队采购网”网站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的。
(2)在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投标人风险查询中存在企业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军队采购失信记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记录、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记录、假冒国企记录及行政处罚的。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直系亲属。
(4)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5)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6)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投标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7)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无严重亏损和资不抵债现象;
(8)在招标过程及后续合作过程中能遵循项目资料保密的原则,避免项目相关信息和文件流失,能够维护招标人商业利益;
(9)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3 本次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招标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 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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