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光大环保能源(潍坊)有限公司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山东
-潍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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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光大环保能源 (潍坊)有限公司物业服务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BNYGC-GZ-2025-041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光大环保能源(潍坊)有限公司物业服务,项目资金来源为自企业自筹,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光大环保能源(潍坊)有限公司。本项目具备物业服务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
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昌乐(滨海)特色产业园临港路与辽河西街交叉口西北角
2.2 项目规模:
光大环保能源(潍坊)有限公司内保洁、食堂、会务、保安、室外绿化养护等,占地 152.8 亩,总建筑面积约 102828 平方米,另有水景、绿化、厂内道路(不含炉渣运输道路及厂内飞灰转运道路)面积约 40 亩。
2.3 服务期限:
服务期 3 年,自 2025 年 5 月 15 日起,至 2028 年 5 月 14 日,以实际签署日期为准。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全厂卫生保洁、食堂、保安、绿化养护、会务招待等。人员数量要求如下表,具体内容报名后可详见招标文件。
岗位 | 人数 | 备注 |
物业经理 | 1人 | |
兼职安全员 | 1人 | |
客服人员(前台接待) | 2人 | |
保安员 | 6人 | 含1名保安队长 |
维修工 | 1人 | |
班车倒班司机 | 1人 | |
绿化养护 | 3人 | 绿化主管1人、协助人员 2名 |
餐厅 | 6人 | 主副厨师各1人,面点2 人、保洁2人 |
保洁员 | 16人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能满足招标文件所列各项服务的能力。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银行资信记录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
3.3 业绩要求: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五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 2 个服务满一年的工业厂区物业服务合同业绩,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供应和专业技术能力。
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合同双方盖章的签署页,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以上合同业绩清单。
3.4 信誉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评标期间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名单;(4)至投标截止日近一年内,投标人必须无任何以主体责任人涉及“安全生产事故责任类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记录,具体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以上信誉要求相关内容如因网站更新不及时导致无法查询的,以执法机关实际出具的书面文件为准。
3.5 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4)如本次招标为多包组集中采购,投标人可中标数量按规则 ① 执行:① 投标人可以中标所有包组;② 按包组顺序评审,投标人最多中标 / 个包组,后续包组继续参加评审但不能被推选为中标候选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4-16 16:00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阅)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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