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环保能源(日照)有限公司日常检修服务招标公告
山东
-日照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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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环保能源(日照)有限公司日常检修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NYGC-GZ-2025-040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光大环保能源(日照)有限公司日常检修服务,项目资金来源为自企业自筹,项目业主为光大环保能源(日照)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光大环保能源(日照)有限公司。本项目具备日常检修服务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光大环保能源(日照)有限公司日常检修服务。
2.2 服务地点:山东省日照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州路 9 号。
2.3 质量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2.4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负责锅炉、汽轮机、发电机、主变压器、凉水塔、垃圾吊、渣吊、炉排、除尘器主设备 B 级及 B 级以下级别的检修;负责全厂所有辅助设备的大小修,包括但不限于:给水泵、循环水泵、凝结水泵、空压机、引风机、一次风机、二次风机、烟气再循环风机、补风风机等。
乙方负责承接甲方垃圾焚烧线(含垃圾吊、所有烟气净化系统)、汽轮发电机组、渗滤液处理站、飞灰固化和化水处理等所包含的所有生产系统及全厂公用系统的机务、电气、热控、水处理附属设备的检修维护、巡检、事故抢修、设备保洁、保温修复等设备检修维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系统及设备,如有系统或设备未列入,只要是所有除运行操作(炉渣倒运、飞灰固化及稳定化、垃圾卸料大厅运行操作在招标范围之内)以外的生产活动,均包括在本条款范围内(包括技改增加的设备和系统)。(本条款不包括锅炉本体,汽轮机本体,发电机本体主变压器、凉水塔本体、垃圾吊渣吊本体及抓斗、除尘器本体等 A 级检修内容,单项造价在 5000 元以下的小型技改项目、单项造价在 5000 元以下的土建维修工作及其它设备大小修内容均包括在维护维修工作范围内。)具体内容报名后可详见招标文件。
2.5 服务期限:
服务期 3 年,自 2025 年 06 月 01 日起,至 2028 年 05 月 31 日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材料和专业技术能力,其生产的标的物(如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能够保证标的物生产及使用过程和结果可靠、准确、可追溯。
3.2 财务要求:
(1)投标人具有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银行资信记录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基本户被冻结的情况;(2)提供近 3 年的财务报告(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3 业绩要求:
自发标之日起 5 年内,至少具有 2 个已完成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设备安装或检修业绩,并提供证明文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页等)。
3.4 信誉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为严重违
法失信名单;(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评标期间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
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名单;(4)至投标截止日近一年内,投标人必须无任何以主体责任人涉及“安全生产事故责
任类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记录,具体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结果为准。以上信誉要求相关内容如因网站更新不及时导致无法查询的,以执法机关实际出具的书
面文件为准。
3.5 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投标人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收到过限制参加本项目(或其所属区域)招标活动的函件,或该限制时间已失效。(3)如本次招标为多包组集中采购,投标人可中标数量按规则②执行:① 投标人可以中标所有包组;② 按包组顺序评审,投标人最多中标 2 个包组,后续包组继续参加评审但不能被推选为中标候选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4-23 16:00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阅)附件下载
光大环保能源(日照)有限公司日常检修服务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