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环保能源(潍坊)有限公司日常检修服务招标公告
山东
-潍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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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环保能源 (潍坊)有限公司日常检修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NYGC-GZ-2025-040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光大环保能源(潍坊)有限公司日常检修服务,项目资金来源为自企业自筹,项目业主为光大环保能源(潍坊)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光大环保能源(潍坊)有限公司。本项目具备日常检修服务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光大环保能源(潍坊)有限公司日常检修服务。
2.2 服务地点:
山东省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昌乐(滨海)特色产业园临港路与辽河西街交叉口西北角。
2.3 质量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2.4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锅炉、汽轮机、发电机、主变压器主设备 B 级及 B 级以下级别的检修;负责全厂所有辅助设备的大小修,包括但不限于:各泵类、风机类、起重设备、压缩空气系统设备、灰渣输送系统设备、餐厨废弃物设备、废弃油脂处理设备等。负责承接甲方垃圾焚烧线、汽轮发电机组、渗滤液处理站、化水车间、生产废水处理站、餐厨废水处理站、一体化净水站、生活水制备间、餐厨车间、地沟油车间、烟气净化、飞灰处置等所包含的所有生产系统及全厂公用系统的机务、电气、热控及附属设备的检修维护、巡检、事故抢修,生产车间(仓库、设备、设施、地面及门窗)保洁等检修维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系统及设备,如有系统或设备未列入,只要是两条垃圾焚烧线,1 台汽轮发电机组、1 条餐厨废弃物处理线、1 条餐厨废弃油脂处理线等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的所有除运行操作以外的生产活动,均包括在本条款范围内(包括技改增加的设备和系统)。(本条款不包括锅炉本体,汽轮机本体,发电机本体,主变压器本体 A 级检修内容,其它设备大小修内容均包括在维护维修工作范围内。具体内容报名后可详见招标文件。
2.5 服务期限:
服务期 3 年,自 2025 年 06 月 01 日起,至 2028 年 05 月 31 日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材料和专业技术能力,其生产的标的物(如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能够保证标的物生产及使用过程和结果可靠、准确、可追溯。
3.2 财务要求:
(1)投标人具有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银行资信记录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基本户被冻结的情况;(2)提供近 3 年的财务报告(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3 业绩要求:
自发标之日起 5 年内,至少具有 2 个已完成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设备安装或检修业绩,并提供证明文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页等)。
3.4 信誉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为严重违
法失信名单;(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评标期间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
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名单;(4)至投标截止日近一年内,投标人必须无任何以主体责任人涉及“安全生产事故责
任类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记录,具体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结果为准。以上信誉要求相关内容如因网站更新不及时导致无法查询的,以执法机关实际出具的书
面文件为准。
3.5 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投标人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收到过限制参加本项目(或其所属区域)招标活动的函件,或该限制时间已失效。(3)如本次招标为多包组集中采购,投标人可中标数量按规则②执行:① 投标人可以中标所有包组;② 按包组顺序评审,投标人最多中标 2 个包组,后续包组继续参加评审但不能被推选为中标候选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4-23 16:00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阅)附件下载
光大环保能源(潍坊)有限公司日常检修服务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