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服务类班车)华电滕州新源热电有限公司制冷设备及公共设施维护保养项目招标公告
山东
-枣庄市
(招标编号: CHDTDZ172/17-QT-060 )
一、 招标条件
华电滕州新源热电有限公司技改项目 (生产服务类班车)华电滕州新源热电有限公司制冷设备及公共设施维护保养项目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华电滕州新源热电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山东省滕州市荆庄街19号
2.2 项目规模: 火电2 × 1 50MW ,2 × 30 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本合同是冷设备维护保养工期为3年,计划2025年9月10日至2028年9月11日(总工期1095日历天)止;公共设施维护保养工期为3年,计划2025年6月18日至2028年9月11日(总工期1180日历天)止。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生产运营 - 华电滕州新源热电有限公司制冷设备及公共设施维护保养项目 (CHDTDZ172/17-QT-0603): 制冷设备及公共设施维护保养项目,包含了在役制冷设备溴化锂中央空调 7 台(中央空调界定机房内设备使用的电源开关、水系统隔离阀门、蒸汽系统隔离门,至冷却水塔各设备;至风机盘管出风口、回风口风机盘管控制器和控制器电源系统内的设备)、单体机 836 台(包含内外机控制电源)、排管风机 285 台、水泵 5 台、循环泵 6 台、阀门 78 只、冷却塔 2 台、送风机 5 台设备本体及管道配电箱等。及生产现场及维护办公区域制冷设备、设备设施综合维保,包含且不限于以下系统的维护、修理、更换等全部工作,详见技术协议。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生产运营-华电滕州新源热电有限公司制冷设备及公共设施维护保养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同时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2项,包含两台级以上溴化锂中央空调机组维护保养合同业绩。所有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