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电力大坝一二、三、四期生产辅助用工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宁夏
-吴忠市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大坝一二、三、四期生产辅助用工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403265,招标人为国能宁夏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宁夏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国能宁夏大坝三期发电有限公司、国能宁夏大坝四期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国能大坝发电公司 8台 机组均为自主维护模式,自主承担公司所辖主要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事故抢修、定期检修,负责设备专用工器具、仪器的管理和保养,负责 部分机组检修、调停 检修工作。按照公司检修部目前承担的机组检修维护范围,无法满足现场设备检修维护所需人力,需要配备相应数量的辅助检修工及工程车辆司机等辅助用工,以保证机组安全稳定生产。
2.1.2招标范围: 大坝公司 #1-#8机组调停检修、抢修、检修及日常维护消缺等工作配备足够数量的辅助检修工,配合招标人检修部门完成机组检修及各项日常维护消缺工作及工程车辆司机(其中大坝一二期配备17名辅助用工,大坝三期配备17名辅助用工及2名工程车司机,大坝四期配备17名辅助用工)。
2.1.3 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划分 为一个 标段。
2.2 其他:2.2.1服务期限:1年。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大坝三期服务期限以原合同结束后招标人通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原合同2025年5月20日到期)。
2.2.2项目地点:宁夏青铜峡市大坝镇国能宁夏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火电厂检修或维护服务业绩2份,且单份合同总金额不低于1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