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华电永州蓝山四海坪三期等三个风电项目35kV开关柜设备、无功补偿设备招标公告
湖南
-永州市
(招标编号: CHDTDZ046/16-SB-148 )
一、 招标条件
华电集团新能源产业相关项目 湖南华电永州蓝山四海坪三期等三个风电项目35kV开关柜设备、无功补偿设备招标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湖南华电永蓝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地址 : 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
2.2项目规模: 四海坪三期150MW风电项目、白毛坪二期50MW风电项目、毛俊100MW风电项目 。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35kV开关柜设备工期要求:(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1) 毛俊项目:暂定 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交货。具体交货时间在设备生产前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2) 白毛坪二期项目:暂定 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交货。具体交货时间在设备生产前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3)四海坪三期项目:暂定2025 年 8 月 30 日 前完成交货。具体交货时间在设备生产前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无功补偿设备工期要求:(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1) 四海坪三期项目:暂定2025年7月30日前完成交货。最终以招标人在设备生产前给与书面确认为准。
(2) 毛俊项目: 暂定 2025 年 6 月 30 日 前完成交货。最终以招标人在设备生产前给与书面确认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具体为 :
(1) 高低压开关柜 - 永州蓝山四海坪三期等三个风电项目 35kV 开关柜采购 (CHDTDZ046/16-SB-14801): 湖南华电永州蓝山四海坪三期 150MW 、白毛坪二期 50MW 、毛俊 100MW 三个风电项目 35kV 开关柜设备采购。
(2) 无功补偿装置 - 永州蓝山四海坪三期及毛俊风电项目无功补偿设备采购 (CHDTDZ046/16-SB-14802): 湖南华电永州蓝山四海坪三期 150MW 、毛俊 100MW 风电项目无功补偿设备采购。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高低压开关柜-永州蓝山四海坪三期等三个风电项目35kV开关柜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或以结算发票开具时间为准,或到货验收单签收时间为准)必须具有至少1项35kV高压开关柜供货业绩。所有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无功补偿装置-永州蓝山四海坪三期及毛俊风电项目无功补偿设备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必须具有至少3项无功补偿设备投运业绩。所有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以及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包含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并网证明,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不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