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华电哈密2×100万千瓦煤电项目滤油机设备采购询比采购公告
新疆
询比采购公告
一、采购单编号: GX-202504-005963
二、采购单名称: 新疆华电哈密2×100万千瓦煤电项目滤油机设备采购
三、采购单位: 新疆华电煤业物资有限公司
四、采购方式: 公开询比采购
五、采购类型: 货物
六、报价方式: 整单报价
七、报价截止时间: 2025-04-19 10:00
八、交货时间: 2025-04-30
九、备注: 项目单位联系人:商务联系人:仝会龙,技术联系人:董旭涛;集采中心联系人:马先生,,电子邮箱:;监督电话:09917906208、监督邮箱;集采中心举报电话:,举报邮箱:,信访举报箱位置:集控楼院外大门右手处、集控楼二道门右手处、集采中心三楼右手处,专门受理集采中心党员、员工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举报投诉。
十、采购清单
序号 | 采购人 | 物资名称 | 税率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用途 |
---|---|---|---|---|---|---|---|
1 | 新疆华电天山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 / | 13% | 项 | 1 |
十一、资格条件内容:
1. 报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报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 报价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 与询比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询比项目投标;
5. 报价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 报价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 报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询比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 业绩要求:报价人须提供近5年(自2020年1月1日至今)2个滤油机设备供货合同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卖方所提供的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货物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合同签字盖章页(买方联系人电话及地址,签订日期)。必要时提供合同原件;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报价资格。
9. 投标人应为制造商或其代理商,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必须拥有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代理授权书。且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