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健宫医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健宫医院消防设备设施维保服务项目公告
北京
采购 公告
公告编号: JKXYGG202504090019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北京市健宫医院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编号:JKCGXY202504090017
采购项目名称:北京市健宫医院消防设备设施维保服务项目
采购内容或范围:消防设备设施维保服务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经营许可: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法人、分支机构、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 企业资质:供应商为国家工商行政总局备案的正规企业,且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明确涵盖消防设备设施维护保养相关内容,证明其具备合法开展维保业务的资质;
3. 财务状况:供应商拥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自投标之日起,近2年经专业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以证明其财务状况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4. 项目业绩:供应商需提供自投标之日起,在近2年内具有类似医院或大型公共场所消防设备设施维保服务业绩,需提供相关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有效证明材料,展示其实践经验和成功案例;
5. 项目经理: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资格证书,且拥有丰富的消防维保项目管理经验,需提供相关证书和详细的工作经历证明,确保项目实施的专业性和高效性;
6. 企业信誉:供应商需提供自投标之日起,供应商需提供近2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纪记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提供网站截图/信用信息报告);
7. 授权委托:供应商需提供经法人签字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8. 非联合体声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应提供非联合体声明);
9. 现场踏勘:供应商必须在守正电子招标平台发布公告起至报价截止时间止(工作日8:00—17:00)安排现场踏勘,了解本项目具体采购需求、建设目标、建设原则等(现场踏勘人员需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