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嘉陵区升钟二期灌区田间工程一期项目和盐溪水库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四川
-南充市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未进行资格预审)
南充市嘉陵区升钟二期灌区田间工程一期项目和盐溪水库工程(灌区部分) (项目名称) 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南充市嘉陵区升钟二期灌区田间工程一期项目和盐溪水库工程(灌区部分) (项目名称)已由 南充市嘉陵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南嘉发改农粮[2020]12号、南嘉发改农储[2022]4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充市嘉陵区重点水利工程服务中心 ,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南充市嘉陵区重点水利工程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南充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南充市嘉陵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南嘉发改农粮[2020]12号、南嘉发改农储[2022]48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嘉陵区升钟二期灌区田间工程一期项目建设地点在龙蟠镇、大通镇、一立镇、金凤镇、安福镇,盐溪水库工程(灌区部分)建设地点在盐溪乡。
2.1.2项目规模:小型工程,新建升钟二期灌区田间渠道120公里及盐溪水库灌区灌溉渠道10.84公里及配套附属设施。本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总投资约737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 4319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费 92万元,金属结构及安装工程费 668万元,临时工程费285万元,其他2006万元。
2.1.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20日历天,施工160日历天)。
2.1.4标段划分: 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1 个标段。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内容、计划工期、标段划分等)。
2.2 招标范围
2.2.1招标标段名称: 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标段。
2.2.2招标范围与内容:包含本项目的详勘、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施工及缺陷责任期。
2.2.3合同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20日历天,施工160日历天)。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标段名称、招标范围与内容、合同计划工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勘察单位: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单位: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能力。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勘察、设计单位应提供有效的四川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按(川 建建发【2016】473号)文取得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且相关资质和业务范围以入川登记为准;施工单位应提供《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有效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按(川 建建发【2016】473号)文取得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三家。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单位为勘察单位和设计单位,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项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 1 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8月30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22年9月5日23时59分,登录全国平台(四川省·南充市) “ 交易平台入口 ” 通过数字证书免费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
4.2 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9月21日10时30分,地点为: 南充市服务中心(南充市涪江路19号五楼)本项目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平台(四川省)上发布。其他发布公告的媒介 四川建设网 (招标人自行选择,也可不填)。
7. 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 南充市嘉陵区水务局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地 址:
8. 招标人承诺
本招标文件已经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审查,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形。因招标文件设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造成的相应后果,由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南充市嘉陵区重点水利工程服务中心
地 址: 南充市嘉陵区耀目路二段166号
邮 编: 637901
联 系 人: 韩先生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成都市金牛区振兴路22号(蓝海天地H座2楼)
邮 编: 610037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22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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