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2021年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权招投标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辽宁
-铁岭市
项目概况
铁岭市2021年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权招投标项目(第五批)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铁岭市银州区光荣街南段82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5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XXD202107035
项目名称:铁岭市2021年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权招投标项目(第五批)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铁岭市2021年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权(详见招标文件);
1 铁岭至未台冲(铁岭客运中心、未台冲)、三类、1
2 铁岭至双井子(龙首市场、双井子)、三类、1
3 铁岭至双井子(龙首市场、双井子(经由双树子))、三类、1
4 铁岭至椴木冲(铁岭客运中心、椴木冲)、三类、2
5 铁岭至北三道(铁岭客运中心、北三道)三类、1
6 铁岭至张家街(铁岭客运中心、张家街)三类、1
7 铁岭至平安堡(铁岭客运中心、平安堡)三类、1
8 铁岭至王千(铁岭客运中心、王千)三类、1
9 铁岭至白沙(铁岭客运中心、白沙)三类、1
10 铁岭至阿吉(铁岭客运中心、阿吉)三类、1
11 铁岭至隋荒地(铁岭客运中心、隋荒地)三类、1
12 铁岭至沙坨子(龙首市场、沙坨子)三类、1
13 铁岭至大康屯(铁岭客运中心、大康屯)三类、1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本次招标的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权期限为6年(具体以双方签订协议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取得并持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县际及以上班车客运资质的铁岭市道路旅客运输企业。(2)参加投标的企业必须是铁岭市登记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道路客运企业且投标人上一年度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结果在A级(合格)以上。(3)不接受存在利益相关的企业同时参与投标,具体如下: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能同时参与本次招投标。如同时参加,评审时均作无效响应处理。②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不得同时参与本次招投标。如同时参加,评审时均作无效响应处理。③有子公司的,其总公司和子公司不能同时参加投标。(4)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投标:①因安全生产、服务质量等原因,2021年1月1日起被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通报不予新增客运运力指标的企业。②截至本项目开标日,三年内发生较大及以上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且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5月10日 至 2022年05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铁岭市银州区光荣街南段82号)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5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5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二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需一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留存复印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铁岭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铁岭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铁岭市银州区光荣街南段82号
联系方式:何女士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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