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新媒体派驻宣传服务成交公告
海南
中标公示
业主单位
一、项目编号:HNHZ-2022-028 (招标文件编号:HNHZ-2022-028)
二、项目名称: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新媒体派驻宣传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凤翔西路28号华荣府小区B栋一单元403
中标(成交)金额:28.28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需解锁 |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新媒体派驻宣传服务 | (1)服务期内提供2名新媒体从业人员进行驻场服务;(2)具有新媒体技术支持远程服务专业团队提供远程服务;(3)定期(全年不少于3次)对常驻采购方人员进行培训,培训不再另行收取费用。 | (1)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供基础视频的拍摄、剪辑、效果添加等,按甲方需求对重要宣传专题进行短视频策划、拍摄及制作,全年提供原创短视频作品不少于6期; (2)开通抖音(或快手)短视频服务,对抖音短视频策划、拍摄及制作,全年提供抖音原创短视频作品不少于10期; (3)宣传片策划、拍摄与制作:提供宣传片的策划拍摄、剪辑、后期制作、效果添加等,按甲方需求对重要宣传专题进行策划、拍摄及制作。全年协助拍摄原创宣传片视频作品不少于1个; 3、其他日常服务 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用户需求书》 | 一年 | 符合采购人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何启勇、公维伟、黎文轴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考琼价费管〔2011〕225 号文标准收费标准计取,金额为肆仟肆佰伍拾元整)(¥4450.00元),由成交人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445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保城镇宝亭大道
联系方式:需解锁 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需解锁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崖路晓云国际2号楼六楼601房
联系方式:韦工 需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工
电 话: 需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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