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灵寿县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胡庄村安置区测绘、检测费一标段招标公告
河北
-石家庄市
2019年灵寿县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灵寿县松阳河新区二期工程)胡庄村安置区测绘、检测费一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19年灵寿县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灵寿县松阳河新区二期项目)项目 已由 灵寿县行政审批局 以 LSX-190809-01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灵寿县振灵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棚改专项资金、棚改专项债券、县财政统筹 出资比例为 100.00 ,招标人为 灵寿县振灵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2019年灵寿县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灵寿县松阳河新区二期工程)胡庄村安置区测绘、检测费一标段(二次) 项目地点:灵寿县 招标范围:工程测量 服务期限:自开工至竣工验收合格 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2019年灵寿县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灵寿县松阳河新区二期工程)胡庄村安置区测量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测绘乙级(工程测量专业)及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应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出具中国裁判文书网刑事案件查询未发现行贿犯罪记录的网上截图(查询时间须为公告发布之后);“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查询时间须为公告发布之后)。
3.1.3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05-12 09:30 至 2021-05-18 17:3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 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1-06-01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博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灵寿县人民路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石获北路36号中远商务广场2号楼1301室 |
邮编: | 050000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焦震 | 联系人: | 赵垚鑫 |
电话: | 0311-82960572 | 电话: | 18132430302 |
传真: | - | 传真: | 0311-89849568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hebeibozhan@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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