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大堡核电站3、4号机组非工艺性bop建安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辽宁
-葫芦岛市
徐大堡核电站 3 、 4 号机组非工艺性 BOP 建安施工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徐大堡核电站3、4号机组非工艺性BOP建安施工项目 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 项目业主为 / , 招标人为 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CNSC-22LNHD021836
2.2 招标项目名称
徐大堡核电站 3 、 4 号机组非工艺性 BOP 建安施工项目
2.3 招标项目概括
徐大堡核电厂 3 、 4 号机组非工艺性 BOP 建安工程包含危险废物库、综合检修厂房、油脂库、移动电源车库、武警岗楼 5 个建筑,均位于辽宁省兴城市海滨乡徐大堡核电主厂区内。
危险废物库主要用于机组运行及建安期间产生的过期药品及危险废物品的储存,建筑面积约 695.18 ㎡,设计使用年限 50 年,仓库类别为甲类。
综合检修厂房主要功能是为全厂的非放射性设备及部件提供甲供、铆焊类维修、电气设备检修、仪控仪器设备检修和剂量校准仪器检修的场所,总建筑面积 14960.1 ㎡,占地面积 8932.76 ㎡,排架部分为单层高 17˜15.5m ,框架部分为四层,总高度为 18.6m 。
油脂库主要为核电厂 1-6 号机组提供润滑油及油脂的存放场所,为一层建筑,建筑面积为 887.9 ㎡,建筑高度为 6m 。
移动电源车库主要是为厂区内移动电源车停放库房,为钢筋混凝土框架 - 抗震墙结构,占地面积为 1619.2 ㎡ , 建筑面积为 1619.2 ㎡。
武警岗楼位于徐大堡核电厂区取水口附近,建筑面积: 64.46 ㎡,建筑基底面积: 23.85 ㎡,建筑高度: 16.73m ,建筑耐火等级:二级,屋面防水等级: I 级,主体结构合理使用年限: 50 年,结构体系: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2.4 招标范围
辽宁徐大堡核电厂武警岗楼、危险废物库、移动电源车库、油脂库、综合检修厂房的建安工程图纸包(施工设计图)所示范围内物项采购、施工、设计变更实施、装修、调试、消防验收(承包商完成发包方组织的消防自验收和外部专家评审)及质量保修期内的维保工作、竣工图编制,对进入施工区域的其他施工单位进行协调和管理。具体施工内容以图纸为准()。
以上工作内容详见《徐大堡核电厂危险废物库、综合检修厂房、油脂库、移动电源车库、武警岗楼建安采购技术规格书》。
注:各子项技术规格书中管道接口边界由“管道的施工边界为建筑子项外墙二米”修改为“压力管道施工至距离子项最近的一个阀门井,并留有 500mm 余量;无压管道施工至接口井”,此要求以此处说明为准。
2.5 建设 / 项目地点
辽宁徐大堡核电厂内。
2.6 计划工期
详见《徐大堡核电厂危险废物库、综合检修厂房、油脂库、移动电源车库、武警岗楼建安采购技术规格书》。
2.7 质量要求或标准
达到设计要求、采购方要求以及国家标准、规范和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 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 2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 3 )必须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 4 )项目经理: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注: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21 】 40 号)的要求。)
( 5 )业绩要求:近三年( 2019 年至今)必须有一项业绩 ( 单体建筑面积不低于 1 万㎡的建安工程)(需提供证明文件);
( 6 )财务状况:近三年( 2019 年至 2021 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 1 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包 1: 徐大堡核电站 3 、 4 号机组非工艺性 BOP 建安施工项目售价 :1000.00 元整 ,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分包”。
4.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进行发布。投标人已注册为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否则投标人须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在线注册。
4.3 发售时间: 2022年09月29日18时00分 — 2022 年 10 月 10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4.4 报名方式
供应商登录后点击“”,选择要报名的项目,选择“支付方式”为“网上支付”并上传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平台主页 “服务中心”)。经招标人 / 代理机构审核后点击“费用管理 - 缴费支付”,在“待缴费”列表中,点击“网上支付”:可通过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扫描二维码支付标书费,也可通过工银 e 支付绑定的手机号、 U 盾、密码器或口令卡进行支付或过其他银联卡进行支付。付费完成后即可招标文件。
标书款发票开具:本项目采用线上自助开票,线上支付成功后,可点击”费用管理 - 费用支付”在已缴费列表中点击”开具发票”。( 供应商缴费开票手册。)
4.5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 1 )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 2 )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 14 号院首科大厦 A 座 16 层东区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 2022 年 10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 。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和中国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滨海大道 100 号
联系人: /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 14 号院首科大厦 A 座 16 层东区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8 其他说明
8.1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8.2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8.3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无
招标人: 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
2022 年 09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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