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鹤水系统优化利用及提标改造项目臭氧发生系统配套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北京
项目名称:华鹤水系统优化利用及提标改造项目臭氧发生系统配套设备采购
标段(包)编号:2022-HW-GK-HYFZ-1755/01
发标日期:2022年08月08日
(招标代理机构)受 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招标人)的委托,就华鹤水系统优化利用及提标改造项目臭氧发生系统配套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对下列项目投标:
货物名称: | 华鹤水系统优化利用及提标改造项目臭氧发生系统配套设备采购 |
交货期: | 详见特殊说明 |
数量: | 臭氧发生器成套设备2套、制氧机系统成套设备2套 |
交货地点: | 黑龙江省鹤岗市 |
项目概况: | 中海石油华鹤煤化有限公司公用工程水系统优化升级项目。 主要工程内容:2套8kg/h臭氧发生系统及配套制氧系统和投加装置。 |
项目所在地: | 黑龙江省鹤岗市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资格要求: | 3.1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3)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业绩要求: (1)投标人在2019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供货的与水处理设备相关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到货验收材料或结算明细单或结算发票。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或盖章)、供货名称、数量及关键技术指标等内容;到货验收材料应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以及确认时间。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还应至少提供1项完成订单的订单页、及订单相应的到货验收材料或结算明细单或结算发票。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项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4)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应在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开标阶段进行“公开信息”响应。未按要求在开标阶段进行公开的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评标阶段只评审开标阶段已公开的业绩内容,对在开标环节未公开的业绩内容,即使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也不认可并不再进行评审”。 3.3信誉要求: 1. 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不得被各级法院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为便于投标人复核,投标人应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查询投标人的制造商以及其法人代表的行贿犯罪信息,确认没有行贿犯罪的页面截图出来,写明“经查我单位及法人在截至本次投标时无行贿犯罪记录”加盖其公司公章提供给招标人; 5.(【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为便于投标人复核,投标人应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查询本单位及其法人代表、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信息,确认没有行贿犯罪的页面截图出来,写明“经查我单位及法人在截至本次投标时无行贿犯罪记录”加盖其公司公章提供给招标人; 6.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7.投标人承诺:中国海油在职员工(不含正式派出的)未有在投标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 (上述带网站网址的信誉要求条款,投标人请自行查询,将查询结果加盖公章后放入投标文件)。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 2022年08月08日到2022年08月15日 |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线上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
招标文件价格: | 200.0元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2年08月29日 09时00分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
开标时间: | 2022年08月29日 0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本项目开标将在线进行,投标人可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的虚拟开标大厅参加开标。 |
发布媒介: | 中国,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
特殊说明: |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首页>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1、臭氧发生器系统交货期:2022年10月15日到达指定现场; 2、制氧机系统成套设备交货期:2022年10月15日到达指定现场; 投诉渠道: 叶萍 固话: 邮箱: 招标文件资质和业绩要求: 1、未按要求在开标阶段进行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评标阶段只评审开标阶段已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对在开标环节未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即使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也不认可并不再进行评审。 2、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资质需要在评标阶段通过权威网站查询的,以权威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已提供查询结果证明但未查询到的,可以澄清。招标文件中未明确要求通过权威网站查询的,以投标文件为准。 |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何昕
电子邮箱:
邮 编:
联系电话:
异议受理人:王莉
异议受理人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联 系 人:王莉
电子邮箱:
邮 编: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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