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临翔区马台乡平河村土地整治项目施工
云南
-临沧市
招标公告
临沧市临翔区马台乡平河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施工(重新招标)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临沧市临翔区马台乡平河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施工(重新招标) 8b719c40-11ce-4de9-b45a-9a24f9c400b0 | ||
资金来源: | 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8b719c40-11ce-4de9-b45a-9a24f9c400b0 | ||
建设规模: | 8.8998公顷 8b719c40-11ce-4de9-b45a-9a24f9c400b0 | ||
行业分类: | 土地整理及地质灾害工程 | 工程类型: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临翔区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2-07-29 08:3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李燕增 |
备注: | 临沧市临翔区马台乡平河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施工(重新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沧市临翔区马台乡平河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施工(重新招标)”已由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下达临沧市临翔区马台乡平河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规划设计及预算的批复》(临自然资复【2022】5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区级自筹,招标人为临沧市临翔区自然资源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临翔区马台乡平河村村民委员会境内,地理坐标为东经100°14’25″~100°14′52″,北纬23°52′12″~23°53′49″。 2.2计划工期:365日历天,开工时间以招标人批准时间为准。 2.3质量要求:符合《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和云南省自然资源行业标准《土地整治项目验收规程》(试行2012-11-10)等国家相关现行规定及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3.招标范围及招标规模 3.1招标范围:临沧市临翔区马台乡平河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施工(重新招标),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2招标规模:项目建设规模为8.8998公顷,项目总投资416.82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约280.33万元。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任一资质的施工资质,具有有效的安生生产许可证。 4.2 业绩要求:投标人承担过的同类工程施工业绩至少1项,同类工程施工业绩指:2018年1月1日至今已完工的单个标段中标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兴地睦边、中低产田地改造、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占补平衡、补充耕地等工程项目(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4.3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要求: 4.3.1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或公路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注册在本单位,其社保关系在投标人本企业,在施工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且不得兼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工程师或工程师以上职称; 4.3.2近三年内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4.3.3满足项目负责人压证施工制度。 4.4拟投入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要求:工程师或工程师以上职称,其社保关系在投标人本企业。 4.5财务要求:近三年(2019-2021)财务状况良好,财务状况表与财务报表数据一致,运营资本(流动资本-流动负债)每年均大于零。 4.6信誉及其他要求: 4.6.1投标人2019年至今:(1)投标人没有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在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2)投标人没有受到停业或限制投标资格、暂扣或吊销企业资质的行政处罚;(3)无违法违规、不良履约行为;(4)在其它土地整治项目中无不良行为或未被州市、县(市、区)国土及相关部门处罚,提供承诺; 4.6.2对所有拟派人员在岗及不兼职进行承诺、对安全生产进行承诺、按云南省相关农民工工资管理规定对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进行承诺; 4.6.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提出投标申请,提供承诺; 4.6.4为本招标项目的设计人、监理人、招标人或者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者参股的,其投标文件无效,提供承诺; 4.6.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失信惩戒对象”、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截图。 4.7质检员、测量员、安全员各1 人,必须是投标企业人员,且不得由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兼职; 4.8主要机械设备满足要求。 4.9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11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5.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5.1本项目为临沧市中心电子化平台项目,本招标文件中凡涉及临沧市中心系统,均指:登录切换到临沧市进行操作。 ;图纸);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请登录临沧市中心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数字证书领取地址:临沧市政务服务大厅三楼,联系人:,联系电话:。数字证书运维服务客服热线:400-6727-666 工作日联系电话: 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5.3如果投标企业之前已经办理过云南CA证书,此次投标无需重复办理,直接登录临沧市中心进行注册,待审核通过之后即可进行线上报名并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持报名回执单参与投标。 5.4各投标人进行网上登录前,应当登录临沧市中心在“专区”——“工具”中最新的“驱动程序安装包”,并正确安装该驱动程序,以保证CA证书能正常登录。 6.投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 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有关要求的通知》(云发改办招投标〔2020〕108号)的相关要求,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推行不见面办事,正式启用远程网上开标(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的方式,请所有潜在投标人在临沧市中心中并仔细阅读《临沧市网上开标管理暂行办法》及《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方)》,并按开标操作指南流程参加投标。 6.2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9日上午09时00分;开标地点为临沧市临翔区中心3 楼 2 号开标厅(临翔区凤翔街道章嘎社区沧江北路1号)。 6.3投标人网上远程解密、开标:投标人登录临沧市平台,在截标时间前须提前进入到“网上开标室”,根据网上远程解密、开标的要求,须在规定时间完成在线解密、开标一览表确认等相关操作。若投标人没有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相关操作,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发起在线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技术操作咨询: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热线:,QQ:4009618998。 6.4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临沧市中心,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5若投标人未按规定递交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中心、临沧市中心上发布。 注: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上述网站上发布,其它网站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临沧市临翔区自然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云南省临沧市迎宾路113号 地 址: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日新路润城第一大道五幢23楼2301室 邮 编: 677000 邮 编: 650000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李工 电 话: 电 话: 行政监督单位: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监督电话: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临沧市临翔区自然资源局 | 经办人: | 徐华声 |
办公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 经办人: | 李丽 | |
办公电话: | 移动电话: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GC530900202220247001001 |
标段名称: | 临沧市临翔区马台乡平河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施工(重新招标)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2-08-04 18: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2-08-19 09:00 |
开标地点: | 开标厅2(市本级)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网上递交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280.33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临沧市临翔区马台乡平河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临翔区马台乡平河村村民委员会境内,地理坐标为东经100°14’25″~100°14′52″,北纬23°52′12″~23°53′49″。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资质要求: | 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任一资质的施工资质。 |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 二级 |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 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或公路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
其他: | 4.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任一资质的施工资质,具有有效的安生生产许可证。 4.2 业绩要求:投标人承担过的同类工程施工业绩至少1项,同类工程施工业绩指:2018年1月1日至今已完工的单个标段中标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兴地睦边、中低产田地改造、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占补平衡、补充耕地等工程项目(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4.3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要求: 4.3.1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或公路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注册在本单位,其社保关系在投标人本企业,在施工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且不得兼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工程师或工程师以上职称; 4.3.2近三年内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4.3.3满足项目负责人压证施工制度。 4.4拟投入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要求:工程师或工程师以上职称,其社保关系在投标人本企业。 4.5财务要求:近三年(2019-2021)财务状况良好,财务状况表与财务报表数据一致,运营资本(流动资本-流动负债)每年均大于零。 4.6信誉及其他要求: 4.6.1投标人2019年至今:(1)投标人没有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在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2)投标人没有受到停业或限制投标资格、暂扣或吊销企业资质的行政处罚;(3)无违法违规、不良履约行为;(4)在其它土地整治项目中无不良行为或未被州市、县(市、区)国土及相关部门处罚,提供承诺; 4.6.2对所有拟派人员在岗及不兼职进行承诺、对安全生产进行承诺、按云南省相关农民工工资管理规定对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进行承诺; 4.6.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提出投标申请,提供承诺; 4.6.4为本招标项目的设计人、监理人、招标人或者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者参股的,其投标文件无效,提供承诺; 4.6.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失信惩戒对象”、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截图。 4.7质检员、测量员、安全员各1 人,必须是投标企业人员,且不得由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兼职; 4.8主要机械设备满足要求。 4.9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3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2-08-19 09:00 |
|
温馨提示:
-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信息网”。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 4、缴纳投标保证金。
- 5、递交投标文件。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