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全民健身运动中心建设EPC项目招标公告
湖北
-襄阳市
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枣阳市全民健身运动中心建设EPC项目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XYZY-JSGC202209FJ-034002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枣阳市全民健身运动中心建设EPC项目已由枣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枣发改投资【2022】2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枣阳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枣阳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该项目拟建设地点位于枣阳市发展大道与人民路交汇处(秦鸿新材料公司以西) 建设规模:该项目拟建设1栋3层全民健身运动中心,1栋1层设备用房,总建筑面积为11019.81平方米,并配套建设供配电、给排水、弱电、通风、消防、道路、绿化等。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优化建议、初步设计优化建议、施工图设计和专项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总承包的施工内容为上述所有设计内容的施工,须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10-22 合同估算价:41131800.00元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最多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2)联合体各方应签定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 拟派的项目总承包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近五年(投标截止之日起前60个月)担任过1项投资额在4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总承包(EPC)业绩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拟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可由项目经理兼任)。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选择相应的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服务导航—主体注册须知—交易主体注册办事指南),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襄阳市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9月27日至2022年10月0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交易平台使用费0元,售后不退。4.4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襄阳市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17日09时0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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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电子服务系统、襄阳市上发布。襄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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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9月26日 | ||||||||||||||||
附录: 投标 人资格要求: 本招标 项 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 和施工资质, 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 体 。 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设 计 资 质: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 (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及以上资质; 施 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有效 的安全生 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 力。 3.财务状况: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 或 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4.投标人 近 5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投资额在4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总承包(EPC)业绩。 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近五年(投标截止之日起前60个月)担任过1项投资额在4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总承 包 ( EPC )业绩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 施工项 目 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拟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 备建筑 工 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 B 证 ,且未担任其他在建 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可由项目经理兼任)。 6.投标人员相关信息必须在《湖北 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公开信息 登记,否则认定为无效人员。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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