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青海分公司138万千瓦新能源项目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预招标招标公告
青海
华能青海分公司 138 万千瓦新能源项目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预招标公告
( 招标编号: HNZB2022-09-3-356)
项目所在地区: 青海 省
1. 招标条件
华能青海发电有限公司 138 万千瓦新能源项目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华能青海发电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预招标。
特别提示:
本项目经上级公司投委会通过,则本次招标生效,如不通过则本次招标无效,招标人不承担任何损失。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 1 )青豫二期 华能 30 万千瓦光伏建设项目位于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南部,距共和县城直线距离约 70km ,海拔高程约 2850m ~ 2880m 之间。项目建设规模 30 万千瓦(交流侧)。总体地势西高东低,坡度不大,场址区为荒草地或半退化草地。场址临近共玉高速和 G214 国道,对外交通条件较为便利。
( 2 )海南 300 万千瓦基地光伏华能 50 万千瓦建设项目位于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南部,距共和县城直线距离约 10km ,平均海拔高度 2860m ~ 2870m 。场址总体地势西高东低,坡度不大,场址区为荒草地或半退化草地。场址临近共玉高速和 G2 14 国道,对外交通条件较为便利。场址东侧距龙羊峡水库约 4.7km 。
( 3 )青豫直流二期四标段海西基地乌图美仁 10 万千瓦光伏工程位于乌图美仁光伏光热园区南部,格尔木市以西直线距离约 140km 处,场址区为荒漠化国有未利用地,主要为荒漠沙地。项目建设规模 10 万千瓦(交流侧)。场址区地貌为戈壁滩,地形平坦。
( 4 )海南基地青豫直流二期 340 万千瓦外送项目华能共和切吉 30 万千瓦风电项目场址位于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切吉乡,地理坐标介于东经 99.41 °~ 99.91 °、北纬 36.44 °~ 36.71 °之间。风电场范围呈 东南——西北走向,东北向地形较复杂,西南向地形较平坦,海拔高度在 3166m ~ 3912m 之间。场址附近有 G6 高速、 G109 国道经过,与对外运输线路相通,交通条件便利。
( 5 )华能海南州清洁供暖配套电源建设项目位于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南部,距共和县城直线距离约 15km ,海拔高程约 2850m ~ 2990m 之间。项目建设规模 18 万千瓦。总体地势西高东低,坡度不大,场址区为荒草地或半退化草地。场址临近共玉高速和 G214 国道,对外交通条件较为便利。场址东侧距龙羊峡水库约 8km 。
2.2 服务地点:青海省海南州、海西州 。
2.3 采购内容:华能青海发电有限公司 138 万千瓦新能源项目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海南基地青豫直流二期 340 万千瓦外送项目华能共和塔拉滩 30 万千瓦光伏建设项目、海南基地青豫直流二期 340 万千瓦外送项目华能共和切吉 30 万千瓦风电项目、华能青豫直流二期四标段海西基地乌图美仁 10 万千瓦光伏项目、海南 300 万千瓦基地光伏华能 50 万千瓦建设项目、华能海南州清洁供暖配套电源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全过程技经业务咨询、全过程工程预(结)算、编制管理概算及建议、编制招标及询价概算或限价 、编制工程量分析报告、编制工程结算报告工作、协助审核设计概算、协助招投标及询价工作、协助进行工程造价动态管理,协助基建物资的清点与核算,配合审计工作等。
2.4 服务期:合同签订生效后,根据现场实际需要开始提供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至完成招标人规定的造价咨询全部服务内容为止 。
2.5 本项目需配置人员数量:共 5 个项目,每个项目安装专业人员不少于 1 人,建筑专业人员不少于 1 人。
2.6 招标范围:华能青海发电有限公司 138 万千瓦新能源项目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海南基地青豫直流二期 340 万千瓦外送项目华能共和塔拉滩 30 万千瓦光伏建设项目、海南基地青豫直流二期 340 万千瓦外送项目华能共和切吉 30 万千瓦风电项目、华能青豫直流二期四标段海西基地乌图美仁 10 万千瓦光伏项目、海南 300 万千瓦基地光伏华能 50 万千瓦建设项目、华能海南州清洁供暖配套电源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全过程技经业务咨询、全过程工程预(结)算、编制管理概算及建议、编制招标及询价概算或限价、编制工程量分析报告、编制工程结算报告工作、协助审核设计概算、协助招投标及询价工作、协助进行工程造价动态管理,协助基建物资的清点与核算,配合审计 工作等。
2.7 规模: 138 万千瓦
2.8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 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19 年 01 月 0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独立承担并完成 3 项 100MW 及以上新能源项目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含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签订时间页和签字盖章页),并提供已完工程结算定案单。
3.2.2 项目经理要求:
( 1 ) 持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
( 2 )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 3 )至少有 1 项同类型( 100MW 及以上)新能源项目工程造 价咨询项目负责人服务业绩(提供有任职内容的合同扫描件);
( 4 )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提供项目负责人 2021 年 06 月 01 日至今的社保证明资料。
3.2.3 本工程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 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 2022 年 10 月 02 日 9 : 00 起至 2022 年 10 月 09 日 17 : 00 止 (北京时间,下同)
获取方式:
4.1 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 )“服务中心 --> 专区”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 --> 文件”,在点击确认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 400-010-1086 。
4.6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8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 2022 年 10 月 24 日 9 时 00 分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 ( [] ) 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2 年 10 月 24 日 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 ( ) 。到 开标时间 后 , 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 。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 发布。
7.2 注册、登录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 2 种方式登陆:
( 1 )使用“中招互连”手机 APP 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 2 )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2.2 未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新供应商请点击“用户注册 ”完成 注册流程。注册成功后,申请成为潜在供应商,待平台运维人员审核后 , 以短信形式发送通知,只有审核合格的供应商才能参与平台相关业务。
7.3 CA 证书办理及驱动 ( 适用于电子招标 )
CA 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 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 APP 办理 CA 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 APP ,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 --> 专区”,先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 手机扫码、注册“中招互连” APP ,并自助办理 CA 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 APP 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 4000809508 。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 ( 适用于电子招标 )
7.4.1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 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 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 2 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能青海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hngemny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 10 号
联系人:杨女士
电 话: 400 - 010 - 1086 转 8339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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