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市停车设施建设规划招标公告
云南
-昆明市
项目概况:安宁市停车设施建设规划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云南省信息网(网址: #/homePage ,点击切换至“昆明市” ) ,凭企业数字证书( USBKEY )在网上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及其它资料,并于2022年10月2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项目编号 :YGHAZ 【 2022 】 052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4530181JH202200561
项目名称:安宁市停车设施建设规划
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肆拾万零捌仟元整( ?1408000.00 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肆拾万零捌仟元整( ?1408000.00 元)
采购需求:本次专项规划的范围包括《安宁市城市总体规划 (2008-2020 年 ) 》划定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及太平新城范围。具体包括 : 连然、金方、太平三个街道办事处的行政辖区范围和温泉、县街、草铺三个街道的部分范围,总用地面积约 255 平方公里,具体服务范围及服务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企业、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 1 年( 2019 年 -2021 年中任意 1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新成立的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2 年 1 月至今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新成立的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书)。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 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中包含本次采购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 财库 [2016]125 号 ) 相关要求,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 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 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 )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查询截止时间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详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能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 年 9 月 23 日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 ( 具体时间详见已发布的采购公告 )
地点:登录云南省信息网( #/homePage ,点击切换至“昆明市”),凭企业数字证书( USBKEY )在网上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及其它资料,此为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途径。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 0.00 元 / 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2 年 10 月 20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网上递交:登录云南省信息网( #/homePage ,点击切换至“昆明市”) , 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 2019 】 2 号)及昆政务通〔 2020 〕 9 号关于规范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在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运用的通知执行。
2. 开标规定:根据《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全面启用智能开标的补充通知》(昆政务笺【 2021 】 2 号)规定 , 此项目实行智能开标方式,请供应商仔细阅读《云南省电子化平台智能开标系统培训教材(适用投标人和供应商)》,熟悉相关开标流程以保证开标顺利进行,并在截标时间前登录云南省信息网(网址: #/homePage ,点击切换至“昆明市” ) 进入到网上开标室,若投标人(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完成相关操作,则视为自愿撤销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 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 本公告在云南省、云南省信息网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宁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安宁市金晖路 1 号宁湖大厦 22 楼
联系方式: /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安宁市金屯路金色港湾小区 2 栋 1 单元 102
联系方式: /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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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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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安宁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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