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十四五规划项目库项目2022年凌海市阎家镇靳家村产业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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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十四五”规划项目库项目2022年凌海市阎家镇靳家(马屯)村产业转型升级高效大棚精品项目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锦州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十四五”规划项目库项目2022年凌海市阎家镇靳家(马屯)村产业转型升级高效大棚精品项目工程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辽宁、全国平台(辽宁省·锦州市)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 年 09 月 19 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781-00044
项目名称: 锦州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十四五”规划项目库项目2022年凌海市阎家镇靳家(马屯)村产业转型升级高效大棚精品项目工程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 001
预算金额(元):1,489,885.63
最高限价(元):1,489,885.63
采购需求: 新建 3栋日光温室大棚及其配套设施,单栋大棚尺寸为12m×270m ( 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建设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开竣工日期)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 (否 /是 ) 接受联合体 :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等相关规定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同时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和建筑 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2)具有国家注册贰级及以上建造师(相关专业);(3) 供应商 凡被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做出取消在相应地区投标资格行政处理、或者被有关部门依法列入严重失信行为主体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供应商 应在水利部的水利建设市场监督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在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督平台进行登记 ; ( 4 )截至报名结束前,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 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 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 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 ( 辽财采函〔 2020〕198 号 )
四、 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 2022年 09 月 06 日 08时30分至2022年 09 月 13 日 1 7 时 0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登录辽宁、全国平台(辽宁省·锦州市)同时磋商文件
方式: 线上
售价: 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 年 09 月 19 日 14时 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辽宁线上递交及现场U盘形式递交。
六、开启
时间: 2022 年 09 月 19 日 14时 00分
地点: 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备份文件递交至市内办事处第一会议室(凌西大街红树林小区东门华隆宾馆五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 线上或 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 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文件说明:
1、 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采购文件领取时间内登录 辽宁及 全国平台(辽宁省·锦州市) 同时 磋商 文件,成功后请将全国平台(辽宁省·锦州市) 的磋商 文件确认单加盖企业公 章 (此项为档案必存项),以现场递交的方式转至采购代理机构。
2、 响应文件同时采用 辽宁 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及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3、 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 (响应) 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 【解密时限为2022年09月19日14时20分(北京时间)前】 、 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自行准备好CA锁及可以登录辽宁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
5 、 供应商 未在以上2个网站同时 磋商文件 ,却递交 响应 文件的, 响应 文件不予受理。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凌海市水利局
地 址: 辽宁省 凌海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 甲
联系方式: 0416-358528 3
邮箱地址:
开户行: 锦州银行天桥支行
账户名称:
账号: 4101006820051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吕美玲
电 话: 0416-358528 3
2022 年 09 月 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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