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工业领域数据安全风险监测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
福建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福建省电子产品监督检验所
项目名称:福建省工业领域数据安全风险监测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数据安全风险监测服务对数据安全可靠性及数据技术平台有较高要求。中标单位必须政治安全可靠、管理体制完善、技术全国领先,曾支撑工信部开展工业数据安全监管工作,并可对接国家数据安全监管平台,及时获取数据安全监测资源和技术保障。 服务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300000 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等法规政策要求,开展数据安全风险监测等工作是当前我省工业数据安全保障的重点工作,是强化数据安全监管的重要抓手。福建省工信厅 2022年5月12日印发《关于印发工业领域数据安全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工信函信息【2022】219号),指定福建省电子产品监督检验所支撑全省工业数据安全管理工作。
数据安全风险监测等服务对数据安全可靠性及数据技术平台有较高要求。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作为工信部直属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政治安全可靠、管理体制完善、技术全国领先,是工业数据安全的国家队,支撑工信部开展工业数据安全监管工作,已建成全国唯一的 国家工业数据安全监测平台 ,采购人仅能通过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来获取上述数据安全监测资源和技术保障。
具体分析如下:
一是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为工信部明确的工业领域数据安全管理试点工作牵头抓总单位,在工业数据安全工作中最具权威性、专业性。 2021年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工业领域数据安全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网安函〔2021〕295号)中明确指出,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等相关部属单位为试点工作提供技术和服务支撑。3月10日,在工信部组织召开的全国工业领域数据安全管理电视电话会议方案中,明确指出,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为试点工作牵头抓总单位。 在 3.10全国试点宣贯会议中,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是唯一一家面向全国宣贯的部属单位。
二是 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 是目前 唯一 建设运营国家工业领域数据安全管理与服务平台单位。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已 建设运营工业领域重要数据和核心数据目录备案管理系统、工业领域数据安全防护能力评估平台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风险信息报送与共享平台、国家工业数据安全监测平台等系统平台 , 相关平台已用于支撑本次全国试点工作,各省建设的平台均会按照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的接口接入该中心建设的国家级平台中。
三是有关平台的接口规范均由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制定。本次服务涉及的工业数据安全监测平台部省接口、省企接口规范等均由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编制,中心对于相关文件了解更加深入,更能有针对性地开展平台对接,顺利保障平台运营。
四是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工业数据安全监测技术积淀深厚。基于前期国家监测平台的建设,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能够提供的省工业数据安全监测服务具有以下几方面不可替代指标: 1.能够基于主动探测、流量发现、DPI深度包解析等多种手段结合的方式发现工业数据安全风险,其中支持发现的风险种类、风险数量达50种以上。2.能够支持40种以上典型工业专用、通用协议的解析,进而基于此发现数据安全风险。3.基于制定《工业领域重要数据和核心数据识别规则(草案)》的经验,更了解哪些数据是重要数据和核心数据,能够发现针对重要数据和核心数据的安全风险,满足国家监管要求。4.支持开展工业数据跨境安全监测。5.支持规模性风险预警:支持发现区域性、规模性数据安全漏洞、风险,下发预警指令,为企业监测系统进行赋能。
综上,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作为国家平台的建设运营者、接口规范的制定者,是开展工业领域数据安全工作唯一权威、专业的支撑服务机构, 将有力支撑我省开展数据安全监测等相关工作 。特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福建省工业领域数据安全风险监测服务采购项目,服务供应商为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鲁谷路 35号
三、公示期限
2022 年 10 月 10 日 至 2022 年 10 月 17 日 (公示期限不得少于 5个工作日)
四、 其他补充事宜:
1 、论证专家信息 :
姓 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蒋洁婷 | 福建省公安信息中心 | 高工 |
张乃平 | 福建省财政信息中心 | 高工 |
张伟 | 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副主任技师 |
2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 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福建省电子产品监督检验所
联 系人:
联系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福飞南路 92号
联系电话:
2.财政部门 : 福建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 系人: 张玮
联系地址: 福州市中山路 5号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 :
联 系人:
联系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 52号华润万象城(三期)S11号楼6层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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